广告人们该好好学习《广告法》了!

“创办一年,成交量遥遥领先”

无论是在电梯、地铁、还是电视广告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句广告语

但最近就是因为它

瓜子二手车被罚款1250万!


广告人们该好好学习《广告法》了!

这句广告语的起始时间

2015年8月—2016年9月

当时瓜子二手车成交量85874辆

而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同期交易量为442878辆

人人车为92375辆


广告人们该好好学习《广告法》了!

也就是瓜子并没有“遥遥领先

广告语与实际严重不符

涉嫌违反《广告法》

4个字1250万,平均一个字就300多万

不少网友吐槽:现在瓜子二车是罚款遥遥领先了

所以文案写手们

下笔前要三思而后行啊

千万不要为了要在市场中脱颖而出

而违背了严格的广告法

“最”系列:

最佳,最优秀,最好,最高,最高级,最高端...

“一”系列:

中国第一,世界第一,全网第一,全国第一,销量第一,唯一的...

“级”系列:

国家级,世界级,宇宙级,亚洲级,全球级,国际级...

“首”系列:

首个,首选,首发,首席,首选,全国首家...

“品牌”系列:

大牌、金牌、名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领先上市、巨星、掌门人、至尊、优秀、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

像这样的极限词

除非你有相关证明说是达到极限的资格

不然肆意使用极限词

都算是发布虚假广告

将被处以行政处罚

现在不止是广告

每周都会有大批公众号等自媒体被违规禁言、罚款

尽管新广告法已经实行3年了

但依旧有不少运营者不了解广告法的具体固定

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希望每一个广告人都要熟记并背诵《广告法》

千万不要“踩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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