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工地死亡3人以上,註冊執業人員直接吊銷資格證書

來源自住建部官網

12月2日,住建部聯合應急部印發《關於加強建築施工安全事故責任企業人員處罰的意見。意見明確,對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特別是

較大及以上事故 的,將對責任人員:

1、暫停或撤銷其與安全生產相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並依法實施職業禁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相關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有關注冊執業人員,責令停止執業直至吊銷相關注冊證書,不準從事相關建築活動。

編者注:此前對較大安全事故的註冊人員處罰為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不予註冊。此次將處罰標準大大提高!

3、對企業責任人員,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事故調查結論進行處罰。

4、納入“黑名單”進行懲戒。


此外,意見還要求推 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築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分別代表企業和項目向社會公開承諾,違規造成事故將被處罰。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事故等級認定標準如下:


住建部:工地死亡3人以上,註冊執業人員直接吊銷資格證書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今年9月,住建部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註冊執業人員違法違規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及後果予以處罰,最嚴重的將吊銷證書,終身不予註冊!具體如下:


住建部:工地死亡3人以上,註冊執業人員直接吊銷資格證書


住建部:工地死亡3人以上,註冊執業人員直接吊銷資格證書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 關於加強建築施工安全事故責任企業人員處罰的意見


對於這次住建部的新規

有人評:人命關天,應該嚴格執法,決不手軟!

也有人提到:人命關天,責任重大啊!可是,社會給註冊人員的尊重和報酬呢?與他們的責任成正比了嗎?只一味的要求他們付出,不求回報,無私奉獻,這就對了嗎?請大家也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你怎麼看呢?



本文編輯:CAD派客雲圖,400萬工程師的掌上CAD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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