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女生血賠100萬!只因私自改裝電動車

2016年8月,廣西南寧一自建居民房裡發生火災,造成一家3口人喪命,而火災卻是改裝電動車在充電時起火所致!

南寧市中級法院最終判決,21歲女孩詹某作為電動車使用人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擔責80%,賠償160.97萬元;自建居民樓房東梁某因未設置必要消防設施擔責20%,賠償37.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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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改裝引自燃,多輛電動車被燒成廢鐵

2018年8月10日下午15時,廣東中山市板芙鎮金鐘村八隊新地附近商鋪,一間電動自行車銷售店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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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消防到場後迅速將大火撲滅,店內多輛電動自行車已變成廢鐵。經調查,火災原因是電動車私自改裝引起的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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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電動車超速惹車禍,車上電池多達10個!

6月22日22時39分許,廣西來賓市武宣縣七星大道由朝陽路往東環大道方向路段,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一輛電動車發生碰撞。小汽車左前方大面積受損,電動車倒在路面上,車體幾近散架,電動車主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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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小汽車駕駛員揚某介紹,事發時其正要拐彎,當時對面駛來的電動車速度非常快,還沒來得及反應就已經撞上來了。民警現場勘查後發現,事故中的電動車是一輛改裝後的車,電池多達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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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國務院安委辦開展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中就發佈了電動自行車最新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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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要求,今後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

國家加強管理,個人更要注意防範,購買合格認證產品,規範使用電動車,防火防電,願你座下的“小電驢”,永遠活潑任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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