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攜手治“毒駕”


檢警攜手治“毒駕”

2018年以來高新區檢察院積極落實自治區檢察院“基層行政檢察工作推進年”活動,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充分發揮檢察監督職能,深入推進打擊吸毒成癮人員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一、開展“毒駕”行政檢察專項監督活動,加強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銜接

近年來,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司機吸毒後駕駛機動車,其反應能力、辨識能力和身體協調能力都會明顯下降,導致事故發生率上升,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重大隱患。更危險的是若司機毒癮發作,不顧交通安全,衝撞行人及車輛,造成的社會不安定因素不可估量。自2018年以來高新區檢察院針對行政機關怠於履行對吸毒成癮人員持有駕駛證的監管職責開展了專項監督活動。

二 、與高新區公安分局召開聯席會,會籤《關於加強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管理的辦法》

檢警攜手治“毒駕”

為遏制“毒駕”違法行為發生,確保道路交通安全,近日,高新區檢察院與高新區公安分局召開聯席會。會上,高新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通報了兩年來督促交通管理部門註銷被強制戒毒人員駕駛證的案件辦理情況,並結合具體案例,對信息移送機制、跟進監督、對吸毒駕駛人的管理教育等方面進行逐一剖析並提出建議。雙方就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銜接問題進行交流座談,達成一致意見,會簽了《關於加強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管理的辦法》。該《辦法》確立了三項機制,即“吸毒駕駛人信息移送機制、定期跟進監督機制、加強吸毒駕駛人教育引導機制”。通過上述三項機制,加強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銜接,合理利用司法資源,深入推進打擊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的工作。

三、通過檢察建議強化類案監督,治理 “毒駕”問題

檢警攜手治“毒駕”

三年來,高新區檢察院強化能動監督,通過主動調查核實,第一時間掌握吸毒駕駛人名單,加強和改進檢察建議工作,加強文書說理性,加大跟蹤督促力度,先後制發檢察建議書35份,督促包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高新區公安分局依法履行職責,註銷吸毒成癮人員機動車駕駛證20餘本,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了“毒駕”的違法犯罪行為,推動了行政機關係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

檢警攜手治“毒駕”

檢警攜手治“毒駕”

面對新時代檢察工作新形勢和新任務,高新區檢察院通過辦理案件、召開聯席會、會籤文件、建立機制等方式,進一步加強檢察監督力度,提高監督質效,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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