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育良和李達康誰的權力大

高育良是漢東省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李達康是京州市市委書記,他倆都是漢東省委常委。有人認為,李達康的權力要大於高育良,而有人不認同。那麼兩者的權力到底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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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育良和李達康誰的權力大


官場是很講究論資排輩的,一般排位在前的權力會高於排位靠後的。排位的大小體現了權力的大小,也體現了資歷的深淺。排位可以從車牌號中發現。電視劇中,高育良的車牌號是漢O.00003,李達康的車牌號是漢O.00009。有人可能會說,兩人的車牌號不能看出權力的大小,不能說漢O.00003高於漢O.00009,很可能數字越大的,權力越大。這種判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需要借定另外一個人的車牌號予以裁決。沙瑞金的車牌號是漢O.00001,他是省委書記,在漢東,權力最大。所以,車牌號數字越小,權力越大;數字越大,權力越小。高育良是3,李達康是9,兩者之間還隔了5個人。至於是幾個,不太好確定,但是有一人是可以完全確定的,省紀委書記田國富,根據他們開會時的座位安排,田國富坐在省長旁,因此他很可能是漢東的四號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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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講,漢東省除了書記、省長、專職副書記、紀委書記外,其他常委的排名並不能說明權力的大小。不是誰的排名靠前,那麼他的權力就一定大於靠後的。除了這四個職位外,其他常委的工作只是分工不同,他們管的地方沒什麼交集,排名很多時候都是根據資歷來確定的。比如李達康的常委排名靠後,但是他的權力不一定比靠前的組織部長小,之所以排在後面,因為他進入漢東省常委的時間比較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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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育良是漢東省副書記,應該屬於專職副書記,一般副書記有兩人:一個是省長,另一個就是專職副書記。高育良不是省長,因此他屬於專職副書記。專職副書記職責是協助書記工作,但有分管範圍,比如組織,黨群什麼的,這些由其具體負責。不過高育良還兼了漢東省政法書記,那麼漢東省的政法工作他肯定要管,這樣工作的範圍似乎比專職副書記還要廣。高育良管的這些都是雖然是專門性的,但是範圍是整個漢東省的。京州市屬於漢東,那麼京州的這些事務高育良肯定也能管到。比如政法工作,高育良可以直接繞開李達康,直接對京州的政法幹部下命令。比如對侯亮平的停職審查,他直接命令京州市檢察長肖鋼玉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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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達康雖然是省委常委,但他主要的工作是在京州市,因為他是京州的書記,能管的也就是京州這塊地方。京州境內大大小小的事情他是可以管的。京州以外的事,他一般管不上,但是因為常委頭銜,間接上可以干涉。李達康主持京州的工作,包括經濟、社會等等,這些工作如果不是高育良分管的範圍,他一般管不了。因此,高育良可以管到李達康,但不能管到所有,李達康管不了高育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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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者產生了衝突,比如一一六事件,這件事發生在李達康治轄範圍內,他可以管。但它又屬於社會治安工作,作為漢東政法書記的高育良可能需要插手。如此,兩者會在這件事上產生交集。如果兩人對該事件產生了不同意見,那麼到底誰聽誰的了?李達康認為這是我轄區內的事,作為地方領導,這件事應該放在京州地方管。高育良可能會說事件惡劣,應該交由省政法來管。如果放在京州市,那麼事件的主動權就掌握在李達康手中。如果交給省裡,那麼李達康的京州市可能會被動些。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下級要服從上級,也就是京州市要服從漢東省。李達康可能以常委的名義極力爭取,最終只能由省委書記裁決了。如果他偏誰,那麼事情可能就交給誰來處理。如果是地方,那麼最終還是要經漢東政法委審核,它是繞不過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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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育良無論從權力,還是從資歷,都要強於李達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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