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实行“万元销售任务”,几家欢喜,几家愁!

全员实行“万元销售任务”,几家欢喜,几家愁!

近日,著名的电器公司格力电器又上了新闻头条。与以往不一样的是,这次的新闻没有直接提到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也没有说格力电器公司给员工“加薪”、“分房子”的好事,而是似乎引起大家争议的事,传闻格力电器要求每位员工完成一万元的销售任务。

第一眼看到这样的新闻,我觉得有点意外,格力电器可是响当当的大企业,效益不是一直不错嘛!需要搞摊派?怎么会?我不相信格力会做这样的事情。之后又看到另一篇文章报道,格力电器的总裁办回应了此传闻,确有此事,不过“卖少了没考核,卖多了有奖励。”看到这里,我就放心了。这个政策是非常人性化的,员工是自由的。非但没有侵害到职工的合法权益,反而是给员工一次机会,是好事。

全员实行“万元销售任务”,几家欢喜,几家愁!

这个新闻,让我想起前一段时间,一位网友咨询我的事情,他们也是一家电器公司,给全员发了通知,为感谢大家不断对公司的付出,现在给大家“发福利”。什么“福利”呢?公司要求每位员工必须为自己的亲朋好友购买3台公司的产品,价格是低于市场价的“内部员工福利价”。他们对员工的要求是“必须”购买。如果亲朋好友不需要,那么则由自己掏腰包买下来。这个案例就变味了。非但不是给员工的福利,反而增加了员工的负担。

从劳动法来说,一位员工入职一家新的用人单位,有义务接受单位的管理。但是作为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做法必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合法性。员工进入公司有义务提供正常的劳动。而单位呢?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至于企业想把销售额做上去,通过摊派的做法则涉嫌违法 。

全员实行“万元销售任务”,几家欢喜,几家愁!

除了公司的营销人员之外,所有员工只要把自己本职工作做好即可。至于卖东西,那需要得到员工的同意。没有得到员工的同意,单位是不能搞摊牌的,员工也完全可以拒绝。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而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或者开除员工,作为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公司遇到困难,希望劳动者同舟共济,则需要依靠感情与员工沟通。所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只要员工愿意,不要说为公司卖东西,哪怕上班不要工资都可以。所谓“将为知己者死!”所以,用人单位做任何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都应当平等地与劳动者进行沟通。只有取得劳动者的理解,才会得到支持。而不能靠简单粗暴的办法来摊派来达到公司的目的。

全员实行“万元销售任务”,几家欢喜,几家愁!

最后,对于格力电器的做法,本人是赞同的,也是值得提倡的。它没有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有能力销售的员工也是一次机会。相信格力电器通过这样的做法,非但不会引起员工不满,而且增强了企业凝聚力,更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公司的销售额,可谓一举多得!希望,我们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够充分地遵守法规、尊重劳动者,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越来越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