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有許許多多的酷刑。但都因太殘忍而被廢除,如今死刑可能就是最重的刑法了。比起古人,現代的罪犯不知幸福了多少倍哦。阿涵今天就來盤點一下我認為最殘忍的五大酷刑。
1.刺穿
怕大家感到不適,阿涵找了幾張正常一點的圖片。通過這個漫畫可以形象的看出刺穿是個啥了吧。這個最最最“酷”的是犯人不會馬上死掉,一般會掙扎三天左右。而且可能會把犯人取下來在重新刺穿一次,場面過於血腥,自行腦補~~~
2.乳房開膛手
此刑是中世紀的酷刑之一。主要是針對女性通姦而發明的。開膛手會用各種工具擠壓罪犯胸部最後將其切除,大部分都會因此而喪命。
3.抽腸
這個刑法是朱元璋發明的,真的是沒有人性。這個也相當於死刑了。具體操作就是把罪犯腸子用鐵鉤鉤住,鐵鉤連著繩子,繩子上綁石頭,然後把石頭從高處扔下,然後連著腸子就一起飛出去了。過程很快,死的也很快。(不幸中的萬幸)。
4.人彘
這個大家應該耳熟能詳了吧。這是呂后發明用來對付戚夫人的一種非常殘忍酷刑。顧名思義,就是讓人變成豬,只能吃,睡。具體操作就是把人四肢切除,砍掉耳朵,挖去眼睛,放在一個桶裡,然後放在廁所角落。傳言呂后的兒子上廁所看見了戚夫人,然後不明原因死亡了。阿涵也不能批判誰對誰錯 ,但是這種刑法確實殘忍至極。
5.刳剃
即為剖殺,割剝之意,是專門用來對付懷孕婦女的刑罰,讓行刑者活生生剝開受刑者肚皮取出嬰兒,場面極其痛苦。
世界上還有許許多多的酷刑,阿涵也盤點不過來了,現在都取消的差不多了,不知是好壞呢?歡迎大家積極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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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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