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探望岳父母遇交通事故死亡,法院認定其屬“上下班途中”情形

揚子晚報網4月29日訊(通訊員 劉強 顧羽 記者 朱鼎兆)淮安某單位職工武某下班途中去看望岳父母,然後在返回自家途中遇交通事故死亡,武某能享受工傷待遇?記者29日從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召開的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工作及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法院最終認定武某享受工傷待遇。

下班后探望岳父母遇交通事故死亡,法院认定其属“上下班途中”情形

據介紹,武某在該公司工作時間為早8點至晚8點。2018年8月,武某晚上8點下班後先去岳父母家探望,8點30分左右從岳父母家返回自己住處的途中,武某發生交通事故當場死亡。經武某之子申請,淮安市人社局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武某受到的此次事故傷害為工傷。而武某所供職的公司認為武某下班後未直接回家,而是去其岳父母家逗留再返回自己住處,不屬於上下班的合理路線,不應認定為工傷,遂向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院經審理認為,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屬於“上下班途中”。根據立法精神,這裡的“父母”不應當機械地理解為自己的父母,也應當包括配偶的父母。武某在下班途中探望岳父母,屬人之常情,在短暫停留之後返回自己住處,屬於上下班的合理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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