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酸菜魚店吃魚,被魚刺卡住了,向店家索賠,法律支持嗎?

寧俊傑3


以法律說事,以法律去衡量事,甚而拿起法律武器維權,遇事人人都想剄法而靠法去解決糾紛是好事,說明法制意識得到提升,那麼依法治國就有了堅實的社會基礎。

現值得調侃的是,法律在有的人心目卻成了牟利的工具,特別是一些民事糾紛的事亂扯,讓人哭笑不得。

在網上曾瀏覽過一則消息:說的是一小偷去偷一輛正在充電的電動車被電死,其家屬居然狀告車主索賠,而法院審理主張了小偷家的訴求,判電動車主賠償。卻全然不顧是小偷去“偷車"而導致的結果。對此讓人倒胃口,不明白法院是如何把屁股坐在了小偷的板凳上。這種不明不白的所渭權利主張,一時在社會上有了溢出效應,大奸小學,帶壞了一幫人,動不動也祭起維權法寶,管它對不對,是不是張冠李戴,先想到的是要賠我錢,因為是在你處發生的,所以要賠償。

再來看在魚店吃酸菜魚,被魚刺卡了,如果上醫院去取刺得花大洋幾百元,同時還耽誤進餐也要賠,一句話索賠成為立馬可取的維權行為…究競該不該賠,其索賠主張能否成立,先打個問號。

這裡有幾點供大家思考,看在魚店吃魚被卡的消費者,是否索賠主張成立。一重慶地區餐廳(魚店)做酸菜魚,食材大都選用草魚,而草魚剔成魚片也是帶刺的,對此消費者應(按常識)心知肚明。既然點用酸菜魚就應謹慎用餐,起到應盡的注意義務。二當做好的酸菜魚端上卓,食物的所屬權由餐廳轉移給消費者。而不是因為食物質量,衛生等妨礙消費,損害消費者利益等問題,在消費過程中應對自身的消費行為承擔責任。無他人之過,過失行為理當自我承擔,與他人無關。

結論,消費者不能因為在店裡吃酸菜魚被魚刺卡了,而無理索賠,這樣的權益主張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光彩天地


吃魚的時候被魚刺卡喉,這是生活中常見的一種現象,顧客因此向店家索賠,法律是不會支持的。

首先,顧客到酸菜魚店吃飯,這是他的一種自主行為。凡是魚都是有刺的,這也是一種常識問題。因此吃魚的時候自己一定要注意,防止被魚刺卡住。

如果不會吃魚,就不要到酸菜魚店去了。



其次,顧客吃魚的時候被魚刺卡住,這是顧客自己不注意造成的,與店家的行為是無關的。

店家只能保證自己的服務沒有差錯,但是並不保證顧客在吃魚的時候魚刺會怎麼樣?更不能保證顧客不被魚刺卡住。

只要店家沒有過錯,那麼店家都不應當承擔任何侵權責任。

最後,顧客吃魚的時候被魚刺卡住,應當採取相應的措施並積極治療。但是因此向店家索賠,卻沒有任何道理。

不能因為在酸菜魚店消費,出了任何事情,飯店就應當大包大攬,從而要求店家賠償的。

這實際上是一種無理的表現,也是一種沒有事訛人的表現,法律是不會支持的。


法重情深


那要是在家吃魚,被魚刺卡住了找誰呢?需要找賣魚的索賠麼?誰叫他賣的魚裡竟然有刺呢?實在是太過分了。


話說這是想錢想瘋了麼?電視都不敢這麼演,既然點了魚,還以為是純魚肉,不知道魚裡有刺麼?請問原告如何證明商家存在過錯呢?既然商家沒有過錯,那何來的賠償責任呢?

這個案子我不相信是真實發生的,畢竟這麼沒有底線的起訴要求,感覺一般人是做不出來的。我們雖然實行立案登記制,但畢竟去法院也是要耗時間的吧。



在飯店吃飯又不同於小孩子在學校吃飯,如果幼兒園的孩子在學校被卡,家長還有點索賠的理由。其他人還是不要來搞笑的好吧。


律師獨角獸


蘋果耗子來回答此問題。

打個比較噁心的比喻~上廁所後擦屁股,紙破了手沾上屎,向廁所經營者索賠,法律支持嗎?

想想十分荒唐!不過,若真索賠,法律也是有可能支持的~

比如一些十分極端的情況:魚是腐壞的,即使沒被魚刺卡住,索賠也會成立;同理,廁所紙是劣質的…

法律講究基於因果關係辨析事實情況,受害方是因加害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向加害方索賠就會成立。例外情況,加害方即受害方時,如自殺,如因自己不小心魚刺卡住喉嚨……

所以,常理認為荒唐的行為,放在法律層面適用,沒準也會得到支持~


蘋果耗子


我去年吃魚被魚刺卡住了,大口吞飯吞饅頭大口喝也沒把魚刺吞下去,去到大醫院掛了個急診,要我把嘴張開醫生拿個鉗在我口腔深處查看完後我開始翻江倒海般的嘔吐完後就開始給我拍片檢查,告訴我結果沒發現魚刺,但發現喉嚨深處被扎傷紅腫,然後給我開消炎藥,我認為是魚剌被嘔吐出來了,網友想嘔吐,我告訴你方法,把手指式筷子放進嘴巴里面深點點輕輕動動,就會嘔吐,小孩不小心吃東西堵住了也可以用這種方法試試。


用戶3900446714438


在酸菜魚店吃魚,被魚刺卡住了,向店家索賠,法律會支持嗎?我認為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你是一個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未滿十四周歲或有智力缺陷),向店家出示了身份證或醫院出具的精神病證明。明確告訴了店家你沒吃過魚、不會摘刺的情況下,店家依然堅持讓你消費,在這種情況下,你不幸被魚刺卡住了或者卡死了,應該毫不猶豫的直接向店家索賠。

但是,如果你從外觀上看是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因為店家無權查驗你的身份證,也不具備測試智商的能力),從踏進人家店門口那一刻起,人家有權認為你能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獨立的把魚吃掉。在這種情況下,店家只對商品質量負責,顯然,被魚刺卡住並不是魚的質量問題。

由此可見,開酸菜魚店的確有一定風險,一定要做好精神病人去吃魚的預防工作!


轉身酒闌人散


法律微言明確告訴你:正常情況下,去店裡吃魚被卡住了,法律不會支持索賠請求。特殊情況,可以要求索賠。

法律微言用簡單直白的語言解釋給你聽:

其一,法律上有條原則叫“責任自負原則”。什麼意思呢?簡單來說,就是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換句話說,自我行為造成的,對自己的財產、身體、生命安全造成了損害,其損害結果,由自己來承擔;

其二,在店裡吃魚卡住刺,就屬於“責任自負”的行為。作為一個成年人,對於明知道可能發生的風險,是有遇見性的,要採取一定的措施,去預防或者阻止危險的方法。當一個行為,自己明知道是危險的,還要繼續為之,所產生的損害後果,就由自己來承擔;

其三,上面將的是一般情況,就是在不受外界干擾下的吃飯。如果你在吃魚的時候,受到的干擾,增加了你被卡住的概率,那麼店家就有責任了。舉個例子更好理解,比如你在吃魚的時候,服務員想要上菜,推了你一把,導致了你被魚刺卡住了。那麼店員和店家要為此而負責的。

再比如,店家承諾魚處理的很好,絕對不會被魚刺卡住,這時候你放心大膽的吃,結果被魚刺卡住了,這時候店家就有責任。

再比如說,店裡的地很滑,在你吃著魚,想要上廁所的時候,一下摔倒了,商家也沒有再滑的地方盡到提示義務,那麼他就需要承擔責任。

其四,想要追究商家的責任,首先一點,就是商家必須有過錯。如果商家沒有過錯,你是無論如何也追究不了他的責任的。

我是法律微言,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所有幫助,還請關注一下,微言持續專注法律領域創作。

如果您還有問題,可以留言或者私信我,良心保證,免費諮詢。


微言不聳聽


現在的社會可不好說,你試試吧,實在不行連賣魚的和逮魚的一起告。然後請個好律師,說不定能贏,奇葩的事不是很多嗎?都贏了,我相信你的也不例外。只要不要臉,就沒有幹不成的事!


健康大家庭


可以起訴,但能不能要到賠償就不好說了!只能從個人情感上講:你是被魚刺卡住的,魚刺是魚身上長的,所以是魚的責任,但你又已經把魚給吃了,魚沒法賠給你錢,而魚是歸漁政部門管的,所以你應該起訴漁政部門,理由是漁政部門沒有管好魚,而讓魚長出來了對人具有危害性的魚刺,給你造成了傷害!僅供參考,不代表法律的專業意見!


第三方客觀視角


必須的,飯店,送魚的,賣魚的,養魚的,他們都得給你賠錢,他們都有連帶關係,你必須向他們索賠,讓他們傾家蕩產,我們是法制社會,必須講理,沒理也要狡三分。

熟話說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要想活的瀟灑,就得拿出死不要臉的精神。

最後你因為一個魚刺變成富翁了,恭喜你!支持你使勁要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