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秸稈引火災,旬邑法院判了→補植+獲刑……

禁止焚燒秸稈已是家喻戶曉

不僅因其汙染環境

更因其在氣候乾燥之時

易引起火災

近日

旬邑法院審結了一起失火案

被告人席某犯失火罪

事後雖經補植,仍損失巨大

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宣告緩刑四年

焚燒秸稈引火災,旬邑法院判了→補植+獲刑……

2月25日12時許,席某在旬邑縣某村整地時焚燒耕地內玉米桔稈時引發旬邑縣某林地火災。事發後,席某聯繫村民並參與撲火,後經幹部、群眾等撲火,當日19時許,火被撲滅。


經旬邑縣林業工作站鑑定,火災共造成林地過火面積394畝,其中有林地20畝,疏林地27畝,未成林造林地342畝,苗圃地5畝。案發後,被告人席某已對被焚燬樹木進行補植。


旬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席某過失引發火災,致使林地過火面積394畝,其中有林地20畝,疏林地27畝,未成林造林地342畝,苗圃地5畝,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具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案發後積極參與撲火,補植被焚燒林木,可依法對其從寬處罰。結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遂做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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