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縣:開展社會保障兜底治理“回頭看、回頭查”

“李爹,您好,您去年底收到民政救助的錢嗎?收到了多少救助資金?”為進一步落實省紀委《關於鞏固拓展“一季一專題”集中治理工作提示》要求,4月7至10日,岳陽縣紀委監委、縣民政局抽調人員組成聯合督查組,對榮家灣鎮、新開鎮、筻口鎮、柏祥鎮等4個鄉鎮開展社會保障兜底治理“回頭看、回頭查”。

一、就查對象識別是否精準。 根據民政部門目前對低保申請家庭的認定標準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政策要求,把農村低保、五保對象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結合起來查。 農村低保納入不精準,如某鎮榮灣湖村低保戶鄒某本人和愛人殘疾,有2個兒子,大兒子從事摩托車 修理,小兒子在工廠打工,2018年新修三層樓房,裝修豪華。 村居委組織評議時考慮到夫妻雙方殘疾,將2人納入低保,沒有考慮到子女的收入情況。 五保評定不精準,由於歷史原因,部分純女戶對象納入特困供養多年,目前取消非常困難,影響到社會穩定。 督查發現識別不精準問題3個。

二、查救助資金是否挪用。通過查看民政辦的財務憑證,隨機抽起下撥到村的民政資金數,再下到村進行核對,看是否做到專款專用。督查中發現某鎮民政辦2018年底下撥三港咀村臨時救助資金20000元,三港咀村用本村的虛假名冊衝抵其20000元,錢其實並沒有發放到戶,該村挪作他用。該問題線索已移交至相關案檢室處理。

三、查資金髮放是否規範。按政策要求,臨時救助資金必須打卡發放到戶,但鄉鎮每年底把錢撥給村委會,由村委會根據村民的困難情況造表發放現金,且民政辦撥給村和敬老院的大額資金存在直接提起現金的情況,沒有通過轉賬,民政資金髮放不規範。督查的4個鄉鎮都不同程度存在此種情況。

四、查死亡是否及時上報。督查中發現,有的特困、低保對象死亡後村(居)委沒有按要求及時上報,元月份死亡的3月份才上報,其中有一戶低保和一戶五保,現場要求立即整改,並將違規發放的救助資金1564元全部退回上交。

岳陽縣紀委監委堅決落實社會保障兜底政策,進一步規範臨時救助資金管理,縣民政局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確定救助金額,鄉鎮民政辦對臨時救助對象實行一人一檔管理,確保救助對象精準、救助資金使用規範。

(岳陽縣紀委監委 彭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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