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剛:擦鞋店洗鞋只收了35元,卻被法院判賠2.19萬元,判的對嗎?


杭州擦鞋店老闆大劉收到顧客小偉送來的一雙需要洗的運動鞋,它在大劉眼裡看來並沒有非常特別之處,就正常收取了洗鞋費35元,讓小偉3天后來取鞋。

3天后,小偉來取鞋時發現兩隻鞋面均有不同程度受損,其中一隻竟被鞋店更換了非原裝鞋面。小偉當時很生氣,告訴大劉這是一雙限量版運動鞋,他花了3.65萬元購買的,要求大劉全賠。

吳剛:擦鞋店洗鞋只收了35元,卻被法院判賠2.19萬元,判的對嗎?


大劉肯定沒有想到這雙被自己洗壞的球鞋身價這麼高,但想到自己才收了35元洗鞋費,怎麼能賠1000多倍呢?

於是,小偉只好向杭州市蕭山區法院起訴,要求大劉賠償3.65萬元購鞋款。

法院經審理查明,小偉購買的這雙球鞋的出廠價是1880元,其花了3.65萬元購買到手。

法院認為,案涉球鞋的價值不能僅根據出廠價進行認定,其實際價值應包含升值空間價值,且升值空間佔據了主要部分。大劉將球鞋洗破後,自行修理並更換了非原裝鞋面,導致球鞋價值基本全損。結合球鞋的折舊率、實際使用時間、鞋子殘值等因素,在平衡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判決大劉按照球鞋購買價格的60%即2.19萬元賠償小偉的損失。

吳剛:擦鞋店洗鞋只收了35元,卻被法院判賠2.19萬元,判的對嗎?


看到法院的判決,相信有不少讀者會感嘆:這雙鞋的身價可真不便宜!市場炒作的手法限制了我們的想象!

不過,吳剛律師認為本案的裁判邏輯似乎難以演繹推理下去,本案其實還可以從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法律角度來裁判。

試想:當前炒作限量版運動鞋的現象愈演愈烈,一雙鞋的炒作價格不斷推陳出新,遠遠超過它本身的價值。如果小偉當初是花了1000萬元買到這雙鞋的,法院還是按照本案的裁判邏輯來判決,按照購買價格60%的比例判決大劉賠償損失,那麼大劉將要賠償600萬元。

如果你是大劉,你能承受的起這種判決結果嗎?

如果你是小偉呢?

(作者: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 吳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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