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一句話就讓律師原地崩潰?

一、客戶發來合同:

如何徹底規避風險

給爺跪下了,實話實說做不到吧,爺肯定也不高興;

二、親戚朋友發來的準訴訟案件,免費諮詢一小時,這個問題也做到了首尾呼應:

這官司能贏嗎

  • 能贏——我考慮考慮(自己幹);
  • 贏不了——我考慮考慮(繼續問告訴他能贏的律師,可左手贏不了右手的案子很多,反正我不會把寶壓在對方犯低級錯誤);
  • 根據目前的情況,可以暫時得出結論——繼續諮詢,重複以上步驟;

對一部分人來說,不論律師咋說,都是沒有委託意願的,也沒有為律師陪聊一小時付費的意願。殊不知,我幫你捋清事實,判斷結果這就是在提供價值。

前輩們傳下來的經驗告訴我們,談案是為了接受委託,不是為了真分析案件事實,真仔細分析案件,等簽了委託協議再說。但這條對親戚朋友啥的不太好使。

我這就叫,緣分接案法。


如何一句話就讓律師原地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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