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破產“呼之欲出”,這一城市“破冰”,將成“老賴”福音?

常言道,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然而,如今“老賴”越來越多了。在大部分人的心目中,“老賴”可不是個好詞,一旦成為了“老賴”,就說明這個人欠債不還,個人信用存在“汙點”,而“老賴”的生活,也會受到各種限制。

個人破產“呼之欲出”,這一城市“破冰”,將成“老賴”福音?

2013年,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制度正式建立,2014年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特別是實現對失信被執行人乘坐飛機、高鐵的限制,從而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那麼中國到底有多少老賴呢?

從2013年10月至2018年6月30日,全國法院累計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123萬例。共限制1222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458萬人次購買動車、高鐵票。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高管28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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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嚴厲的懲戒制度之下,失信名單呈下降趨勢,不過,有些“老賴”也是有苦衷的,他們之所以成為“老賴”,也是不甘心失敗,希望能夠有一線生機,逆轉局面。比如樂視網的賈躍亭,之前遠走美國造車,由於樂視資金鍊斷裂,導致賈躍亭成為“老賴”,無法回國了。

而在去年年底,賈躍亭在美國申請了個人破產,當時,不少人一聽到這個消息,都是一頭霧水,個人也能破產?我們都知道,一般情況之下,只有企業在資不抵債的情況之下,是可以申請破產的,而個人在負債累累的時候,只能努力還債,並無“破產”一說。

個人破產“呼之欲出”,這一城市“破冰”,將成“老賴”福音?

而現在不同了,國內的個人破產製度也要來了,4月21日,《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草案)》首次提請審議,此次,個人破產製度在深圳市破冰,也意味著個人破產法“呼之欲出”了。

事實上,早在1993年,深圳就在全國率先制定了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破產條例,但由於各種原因,個人破產製度一直未能建立。在2019年,溫州法院審結全國首例“個人破產”案件的消息引起譁然,一個原本欠債214萬元的債務人,最終只需要在一年半時間內償還3.2萬多元。

這一消息,讓很多負債累累的人,看到了一絲希望,因此,外界認為個人破產製度是“老賴”的福音,以後欠債之後,只要申請“個人破產”,就可以不用還錢了嗎?因此,有人擔心,個人破產製度會成為為“老賴”的避風港。

其實,個人破產製度,並不意味著“老賴可以依法不還錢了”。根據業內人士分析稱,個人破產製度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提供了一種可期待、可信賴的保障。而這類債務人將“有救”了,是可以申請個人破產的,即誠實守信的債務人。

當一個人不幸陷入債務危機中了,成為了債務人,但是他積極願意還債,並且守信,才能獲得個人破產製度的保護,並幫助其從債務危機中解脫出來,讓他能夠創造更多的財富。而對於那些惡意逃債或者實施破產欺詐的債務人,不僅無法申請個人破產,還會被加以嚴厲懲戒。

個人破產“呼之欲出”,這一城市“破冰”,將成“老賴”福音?

所以說,個人破產製度,並非讓債務人去逃避債務,而是讓他們正確的面對債務,合理的解決債務。個人破產製度,相當於是給予債務人一次“重生”的機會,當然,無債一身輕,能不欠債,咱們還是不要欠債為好,畢竟有債在身,會產生很大壓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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