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面前,不論國籍,人人平等!


防疫面前,不論國籍,人人平等!

防疫面前,不論國籍,人人平等!

防疫面前,不論國籍,人人平等!

防疫面前,不論國籍,人人平等!

滑動查看更多


3月27日、28日

北京一外籍男子不配合社區疫情防控措施,在居家隔離期間,多次拆掉門磁報警設備外出。


3月29日

西安一外籍男子不戴口罩,侮辱並攻擊防疫人員。


4月1日上午

青島3名外籍人員在嶗山區疾控中心進行核酸檢測採樣時,因插隊出現不當言行。


4月1日

廣州一名外籍新冠肺炎患者不配合抽血檢查,毆打併咬傷女護士臉部。

對此,不少網友問:“疫情之下,外國人如此‘豪橫’,法律不管嗎?”

防疫面前,不論國籍,人人平等!


當然不會不管!

擾亂防疫秩序的外國人該當何罪?


針對上述幾起在華外籍人員擾亂防疫秩序事件,官方通報如下處理結果:

防疫面前,不論國籍,人人平等!


具體來看,青島嶗山外籍人員的行為雖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但尚未達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因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而廣州外籍確診患者行為嚴重、性質惡劣,涉嫌故意傷害或尋釁滋事,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故而警方立刑事案件進行調查


北京和西安的外籍男子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規定,依此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同時,依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外國人從事與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動,或者有其他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在中國境內繼續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處限期出境。其中,被遣送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內不準入境。

防疫面前,不論國籍,人人平等!

外國人從來都不是“法外之人”!


國家移民管理局4月10日在網站發文稱,希望所有在中國境內的外籍人士嚴格遵守,積極配合防疫措施,如拒絕檢疫措施將承擔法律責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公理,身在中國,遵守中國法律,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這裡同樣也包括生活在中國的外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依據法律,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任何人只要犯罪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國領域內,就視同於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哪怕是在中國船舶和航空器內犯罪的也不例外。

一視同仁,不失禮也不逾矩


在此,“央視社會與法”要為相關部門迅速出手點贊。中國很大,在華外國人很多,其中免不了有極少數人品行惡劣。他們當然不具有廣泛代表性,絕大多數外國人在疫情期間是能夠遵守防疫規定的。


不過,人們的憤怒不單在於外籍人士破壞公共秩序、惡意傷害人身安全的行為,更在於有關方面“優待”、偏袒外籍人士。


衝突發生後,排隊的中國人問工作人員為何允許外國人插隊,得到的答覆卻是“給個面子”,這種“拉偏架”加劇了情緒的對立,無原則的“退讓”更可能帶來防疫隱患,影響防疫大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違法就要受到制裁,不論國別,不論身份。


中國人歷來好客,但照顧是有原則和底線的,前提是相互尊重,遵守中國法律。幫助外國人瞭解相關規定,方便其生活、工作,沒有問題;但不允許其肆意妄為,對違法行為要依法依規處理,絕不應該“給個面子”“和稀泥”。


正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所言:中方的有關舉措和規定,對所有在華人員、中國公民和在華外國公民都一視同仁;對於拒絕執行防疫措施,擾亂防疫秩序,危害公共健康和安全的外國人,

中國有關部門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鄭重提示


疫情防控期間,所有入境人員都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對虛報信息、隱瞞病情、逃避隔離觀察等拒絕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信息來源:平安北京、法制日報、人民日報、中新社、國家移民管理局官網、半月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