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高新區法院為“涉農”案件開闢綠色通道

吉林市高新區法院為“涉農”案件開闢綠色通道

“吉林高新區法院執行太有效率了,才十來天,50萬就追回來了!太感謝了!”4月13日,吉林省吉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接到某村村民委員會負責人打來的感謝電話,當事人難以抑制的激動心情讓所有執行人員都由衷感慨,為農民權益保駕護航,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再苦、再累心也甘甜。

原來,早在2013年8月,吉林高新區某某村村民委員會就與吉林市某某轎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土地轉讓合同》,合同約定:某村村民委員會將閒置非農用土地轉讓給某轎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轉讓價款為八百萬元整,轉讓價款在合同簽訂十日內一次性給付給某村村民委員會。合同簽訂後,某村村民委員會按《土地轉讓合同》約定,履行了應盡的合同義務。但某轎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卻沒有嚴格按《土地轉讓合同》的約定足額支付土地轉讓款,僅支付了七百萬元。經某村村委會多次催討,該轎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均以各種不當理由拖延給付剩餘款項,2018年12月13日,某村村民委員會將其訴至吉林高新法院。

吉林市高新区法院为“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經法院調解,某轎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承諾於2019年3月15日前給付50萬元;2019年4月30日前給付剩餘50萬元。調解書生效後,某轎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僅履行了50萬元後,剩餘50萬元至今仍未履行。

今年3月30日,某村村民委員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收到立案申請後,吉林高新區人民法院經研究決定為此“涉農”案件開闢綠色通道,當日即立案,並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未能履行,隨即又通過網絡查控依法凍結了吉林市某轎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銀行名下銀行存款,並送達了執行裁定書。被執行人發現公司賬戶被凍結後,因公司業務無法正常運行,便主動聯繫到執行法官,並於4月10日如約給付了剩餘轉讓款50萬元,本案執行完畢,從執行庭受理該案件到案件執行完畢,僅僅用了10個工作日。?

疫情期間,吉林高新區人民法院本著“高速”“高效”的原則執結案件,尤其對涉農民、涉農業、涉農村領域的“三農”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執行,開闢專門綠色通道,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吉林市高新区法院为“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