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9环保“成绩单”发布: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近5年来最好

4 月 29 日,江苏省政府举行 2019 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9 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 " 公报 ")。

2019 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优良天数比率为 71.4%,PM2.5 年均浓度为 43 微克 / 立方米,较 2018 年下降 8.5%,实现双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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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市优良天数比率介于 59.2%~80.8% 之间。其他主要污染物中 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同比有所下降,臭氧浓度同比有所上升。


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省去年共发布 7 次黄色预警、3 次橙色预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手抓疫情防控,坚决守住最后一道防线。一手抓治污攻坚,扎扎实实改善环境质量。一季度,全省 PM2.5 浓度 49 微克 / 立方米,同比下降 25.8%;优良天数比率 84.0%,同比上升 18.8 个百分点。国考断面优Ⅲ比例 82.7%,同比上升 2.9 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时,全力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省厅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对生态环境部门的总体满意率达 96.5%。

【水环境】

国考、省考地表水断面优Ⅲ类大幅上升

水环境质量方面,不论是地表水,长江干流、支流,水质都有明显改善。


江苏2019环保“成绩单”发布: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近5年来最好

钱江说,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 104 个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 77.9%,无劣Ⅴ类断面,水质优Ⅲ类和劣Ⅴ类比例均达标。与 2018 年相比,优Ⅲ类断面比例上升 8.7 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降低 1.0 个百分点。


纳入江苏省 " 十三五 " 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 380 个地表水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占 84.3%,优Ⅲ类比例达标,且实现消除劣Ⅴ类的考核目标。与 2018 年相比,优Ⅲ类断面比例上升 9.8 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 0.8 个百分点。

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10 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总体为优,41 条主要入江支流的 45 个控制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Ⅲ类和Ⅳ类断面分别占 91.1% 和 8.9%,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量为 64.84 亿吨,占取水总量的 99.5%。

【农村环境质量】

不止景美,美丽乡村更是空气好、水质佳

2019 年,全省在 13 个设区市中选择了 58 个县(市、区)172 个村庄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全省 172 个村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 92.5%。全省开展监测的 75 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有 69 个,达标率为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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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全省 13 个设区市 58 个县(市、区)开展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全省县域农村生态状况指数在 47.7~77.5 之间,生态状况处于 " 优 "~" 良 " 级别的县(市、区)占 96.6%。

【酸雨】

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同比均略有增强

公报显示,2019 年全省设区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 15.7%,降水年均 pH 值为 5.49,酸雨年均 pH 值为 4.64。全省有 9 市监测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酸雨发生率介于 2.2%~41.9% 之间。

与 2018 年相比,全省设区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上升 3.6 个百分点,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同比均略有增强。

【声环境、辐射环境】

生活、交通噪声仍是影响昼间声环境的主要因素

去年,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仍是影响全省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全省设区市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 55.2 分贝,同比上升 0.3 分贝。13 个设区市中有 5 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较好)水平,其余均为三级(一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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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环境状况处于安全水平。

全省辐射环境 65 个国控点和 223 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体及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天然本底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水中放射性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稳步提升。

截至 2019 年底,全省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83 座,其中焚烧处置设施 62 座,焚烧处置能力 156.3 万吨 / 年,填埋处置设施 21 座,填埋处置能力 51.9 万吨 / 年,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208.2 万吨 / 年,同比增长 27.5%。2019 年,全省办理危险废物移入审批 625 项、危险废物移出审批 850 项。

【生态环境状况】

三大流域水生生物状态综合评价均为健康

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公报显示,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 66.1,13 个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介于 61.6~70.4 之间,均处于良好状态。


江苏2019环保“成绩单”发布: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近5年来最好

江苏省长江流域、太湖流域和淮河流域三大流域水生生物状态综合评价均为健康。

2019 年,全省对管辖海域 40 个测点开展了海洋水生生物监测,30 个测点开展了潮间带底栖生物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浮游植物多样性级别为 " 丰富 ",浮游动物多样性级别为 " 较丰富 ",底栖生物多样性级别为 " 贫乏 ",潮间带底栖生物多样性级别为 " 一般 "。

【海洋环境】

优良面积比例上升 41.2%,海面漂浮垃圾主要源于陆地

公报显示,2019 年,全省近岸海域 78 个国控水质监测点位中,达到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 ( GB3097-1997 ) 二类标准的面积比例为 89.7%,三类面积比例为 8.3%,四类面积比例为 1.2%,劣四类面积比例为 0.8%。与 2018 年同比,优良 ( 一、二类 ) 面积比例上升 41.2 个百分点,劣四类面积比例下降 5.0 个百分点。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另外,海洋垃圾密度较高区域主要分布在滨海旅游休闲娱乐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及邻近海域。监测区域海面漂浮垃圾主要为塑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木制品、橡胶、织物、纸制品和陶瓷等。与 2018 年相比,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闸西海域海面漂浮垃圾平均密度有所上升;连云港市连岛东海域海面漂浮垃圾平均密度有所降低。海面漂浮垃圾主要来源于陆地,少部分来源于海上活动。监测区域海滩垃圾主要为塑料、木制品、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玻璃、织物及橡胶等。与 2018 年相比,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闸西海滩垃圾平均密度有所上升。海滩垃圾主要来源于陆地。

【规范精准执法】

累计下达处罚决定书 1.4 万件、罚款 12.46 亿元

去年,江苏推行生态环境执法 "543" 工作法和现场执法 " 八步法 ",强力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升级,在全国率先实现执法记录仪全覆盖、全联网、全使用。出台行政案件处理程序规定、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开展 " 水平衡 "" 废平衡 " 专项执法、" 锦囊式 " 暗访执法,累计下达处罚决定书 1.4 万件、罚款 12.46 亿元,严肃查处了常州滨江化工园污水排江、南京澄扬科技违规堆存大量危废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南京胜科水务 5.2 亿元环保罚单成为国内之最。

同时,完善大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机制,豁免企业增加到 1278 家,这一做法已在全国推广。


江苏一季度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2020年1—3月,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的63个县(市、区)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江都区、六合区、浦口区、如皋市、高淳区、江宁区、太仓市、通州区、常熟市、海门市;

相对较差的后10位(倒1—10名)依次是涟水县、贾汪区、铜山区、泗洪县、沛县、武进区、宜兴市、金坛区、睢宁县、盱眙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快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仪征市、如东县、海安市、如皋市、姜堰区、泗阳县、通州区、靖江市、江阴市、常熟市;

改善幅度相对较慢的后10位(倒1—10名)依次是溧水区、江宁区、扬中市、涟水县、句容市、贾汪区、宿豫区、盱眙县、泗洪县、六合区。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排名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上述排名靠后县(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的稳定、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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