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一飛:介紹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最新進展

中國版金融科技“監管沙盒”於3月16日完成了第一批創新應用登記,向用戶正式提供服務。與此同時,金融科技監管頂層設計、金融科技創新試錯容錯機制也在探索中不斷前進。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範一飛撰文《我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探索與實踐》,介紹了我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的最新進展和進一步探索。他表示,科技公司在滿足門檻要求的前提下可直接申請測試,但涉及的金融服務創新和金融應用場景則須由持牌金融機構提供。

  關於新型創新監管工具的設計理念,範一飛表示,要破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困局,提高監管適用性;摒棄“一刀切”簡單模式,增強監管包容性;引入“多元聯動”公眾監督機制,提升監管有效性;設置創新應用“剛性門檻”,強調監管審慎性。

  範一飛解釋,新型創新監管工具選擇什麼樣的監管力度,是監管部門考量的重要因素。在設計之初,人民銀行就秉持包容理念,主動摒棄“一刀切”模式,積極探索更具引導性、啟發性和激勵性的新型柔性監管方法,建立剛柔並濟、富有彈性的創新試錯容錯機制,增強監管部門、創新主體、社會公眾之間的信息交流和良性互動,打造符合新事物內在發展規律的監管模式,營造包容的金融科技創新環境。

  “金融科技發展不能走互聯網金融的老路,既要重視柔性監管,也要重視審慎監管。”他提醒,過去幾年互聯網金融的教訓深刻表明,一味神化信息技術非但不能促使金融服務創新發展,反而會使金融市場魚龍混雜、金融產品良莠不齊,給金融穩定帶來巨大挑戰。為此,新型創新監管工具強調審慎監管,力求設置剛性的門檻。從金融角度來說,堅持金融科技的本質是金融,嚴格落實金融持牌經營原則,嚴防打著“金融科技”的旗號從事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從科技角度來說,明確風險底線和安全標準,建立風險動態監測感知、高效處置的風控體系,才能保障真正有價值的科技新成果得到充分測試和迭代完善,最終為金融創新注入科技動力。

  基於以上設計理念,人民銀行立足我國金融科技創新實際,借鑑國際金融監管經驗,深入研究新型創新監管工具實施路徑,並積極組織開展測試驗證工作。

  去年12月,人民銀行支持在北京市率先開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目前第一批6個創新應用已開始測試。這些項目聚焦人工智能、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在金融領域應用,涵蓋數字金融、供應鏈金融、普惠金融等應用場景。

  就新型創新監管工具的進一步探索,範一飛表示,支持科技公司直接申請測試,這一點也是此前市場高度關注的。首批6個創新應用,既有持牌金融機構直接申請,也有科技公司合作參與,但是尚未有科技公司直接申請。

  範一飛稱,持牌經營是金融機構申請測試的基本條件。與之對應,科技公司直接申請測試也需設置相應門檻。作為金融科技創新的重要參與方,科技公司主要從事金融相關的業務系統、算力存儲、算法模型等科技產品的研發設計和能力輸出。因此,應明確科技產品在信息保護、交易安全、業務連續性等方面的基礎性和通用性要求,使之作為科技公司直接申請測試的門檻。

  前期,人民銀行發佈實施了雲計算、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區塊鏈安全、金融APP、應用程序編程接口等多項金融科技規範。範一飛透露,人民銀行後續將進一步優化創新監管流程與機制,明確科技產品成熟度、適配性、安全性、穩定性等標準,通過國推認證把好安全關口,確保經過真實金融場景的全面測試和迭代優化,科技公司能夠打磨出滿足行業共性需要、符合監管要求的科技產品。

  “科技公司在滿足門檻要求的前提下可直接申請測試,涉及的金融服務創新和金融應用場景則須由持牌金融機構提供。”範一飛稱,科技公司既可聯合金融機構共同申報,也可單獨申報後結合應用場景選擇合作金融機構。

  關於下一步金融科技監管框架,範一飛稱,人民銀行將切實履行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會同相關監管部門做好統籌與協同,強化監管頂層設計和整體佈局,共同構建多層次、系統化的金融科技監管框架。具體包括以創新監管工具為基礎,以監管規則為核心,以數字化監管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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