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這一切都在眼淚裡明白

​我見過最美的愛情,也見過最悽慘的愛情,愛情在我的腦海裡始終只是一個模糊的概念,直至自己20歲之後。

當光影映照在對面的白牆上時,我看到了那份陽光對黑暗的執著,南方的天氣很好,說不上來有多好,但是居住久了,你機會發現,南方並不像新聞中說的那樣多雨滋潤,拋開例外,基本上都是晴天。

當走過火車站的時候,我站在那裡望著入口和出口,一邊喜悅,一邊悲傷,一邊送走故人,一邊等著你歸來。

每天中午11點半陽光會如期而至,見過凌晨的月亮,黎明的日出,黃昏的斜落,和幕時的日落,那棟白建築裡藏滿了故事,也逐漸敲開了我對生活的硬殼。

後來,這一切都在眼淚裡明白

可在如今現實中,愛情成了奢侈品,如同璀璨的鑽石一樣,璀璨奪目。

村上春樹的文章《愛如半夜汽笛》中有這樣一個片段:

女孩問男孩:“你喜歡我喜歡到什麼程度?”
少年想了想,用沉靜的聲音說:“半夜汽笛那個程度。”

我剛讀的時候,其實不明白為何,但後來仔細品味之後才知道,原來長久的愛情就像半夜的汽笛聲一樣,雖微弱,但是對汽笛聲充滿了喜歡,愛這個字眼,是喜歡的昇華版,但是也是喜歡的篩子,它會在喜歡中篩去雜質,留下的才是愛。

愛情,分開就是愛與情,因為有愛,所以有情。

對我而言,愛情就像調色盤上的顏料一樣,多一分庸俗,少一分可惜,愛情就應該像顏色搭配一樣,如果冷色調和暖色調在一起,那是一種什麼樣的場景?

我想,愛情與顏料最大的區別就在於,愛情並不像顏料一樣,有更多的時間去考量在何處填色,愛情經得起時間,經不起心的擱淺。

我記得有一篇文章裡是這樣看待愛情的。
離開從來都不是突然,而是蓄謀已久;遇見也許只是巧合,但是離開絕對不是。
前幾天,朋友打電話跟我說,他分手了。
當時我愣住了,我問他,“你什麼時候談的戀愛我都不知道,結果你上來就告訴我你分手了。”

電話的另一頭,靜了一會兒,然後說道,“原來他們說的是真的,我現階段最不該觸碰的就是愛情,我愛不起。”
他和他女朋友是同事,一來二去也就認識了,但好像女孩對他並沒有好感,起初只是聊聊天,後來一起看電影,一起逛街,一起吃飯,一起工作,久而久之有了感情。

他追了女孩很久,送女孩的禮物女孩全收了,但是女孩從來不說,只是只要你送我就收的樣子。
後來,一次同事聚會上,散場之後,女孩和其他幾個男同事並肩而行,有說有笑,而他就是跟在女孩的後面,他自當是女孩喝多了,可女孩一次次的動作看起來並不是酒醉的樣子,反而十分清醒。

有些動作很出格,女孩絲毫沒有把他當作當朋友,只是把他當作同事一樣對待,也許是這樣的好感遮住了他的眼睛,所以他才誤以為自己遇見了真愛。

不過聽他的語氣,他可能動了真感情。

“原來這一切都是我的一廂情願,我最不該的就是在這愛不起的年紀愛上一個不愛我的人,這份愛錯的離譜。”

後來,這一切都在眼淚裡明白

他打電話想聽聽我的意見,我回絕了,道理很簡單,他們兩人之間的事情理應由他們自己解決,我不清楚這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貿然給出意見只會徒增誤會。

那場電話打了整整一個小時,雖然他用盡全力憋住了,但是我還是聽出了他哽咽的聲音,他遇上一個只是對他有好感的女孩,卻愛慘了,也許這段經歷會成為他以後感情路上的陰影。
很多事情都會在某個階段不期而至,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兩樣東西要特別對待,第一金錢第二感情,觸碰的時候應該慎之又慎。

我挺佩服他的,雖說這段感情是在誤會中產生的,但是他的邁出那一步的勇氣換作是我不一定有他那麼勇敢。
也許他說的對,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對與錯,也沒有什麼值不值得,無愧於心就好了,結果已經差強人意了,可過程卻是抹不掉的事實。

現實的是,很多人把雞湯當作了心靈慰藉,所以受其影響。
感情最是影響人心的利器,外表堅不可摧,實則一捅就破,而重感情的人就會被影響,逐漸失去對感情的信任,也逐漸失去耐心,它會成為那道禁錮。

學會自愛,學會生活,學會放手,才是最大的釋懷,這不是雞湯,這是事實,一直活在過去只會徒增傷痕。
很多事情的真相都是在眼淚中才明白的,不懂得珍惜,失去之時方明白當初的我有多麼的愚不可及,人總是喜歡執著,不管這條路是否通不通,總願意去試一試,撞了牆碰了壁才知道,原來走了這麼久在盡頭等著我的居然是一堵冷硬的牆。

後來,這一切都在眼淚裡明白

我走訪的幾座城市,年前見過初雪,北京的雪,上海的雪,牽動人心的美。


可我知道,風景再美,始終只是一道風景,而我只是一介過客,獨留於景,實則不是一項好的選擇,風景要觀賞,路要走,雪要融化,樹要落葉,均是萬物法則。

一個人如果特別的理智,那麼這個人絕對是很可怕的。

不知不覺之間山間換了顏色,這座城市起風了,人間一晚,一世春秋之間。

好好的愛自己,好好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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