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熱問:老闆將公司資金轉到個人賬戶,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 本週熱點問題 }

特約槐城律師 | 江蕊、張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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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問:員工戶口性質為農村,因工傷死亡時,領取的工亡補助金與城鎮居民有區別嗎?


律師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39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有權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此不論是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工亡補助金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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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問: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能否協商,將用人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通過工資的形式發放給員工?


律師答:不可以,繳納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即使雙方協商同意也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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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問:我怎麼查詢用人單位是否給自己繳納社保以及繳費明細?


律師答:可以通過登錄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選擇個人業務辦理,或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去當地社保局窗口查詢社會保險繳費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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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問:兒媳對公公婆婆、女婿對岳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律師答:按照《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和《婚姻法》的規定,贍養人的範圍非常明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以及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但不包括兒媳、女婿。也就是說,法律並未規定兒媳對公公婆婆、女婿對岳父母有贍養義務。兒媳與公公婆婆、女婿與岳父母雖然按照父母子女關係相稱,卻並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係,不具有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因此,兒媳、女婿不承擔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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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問:老闆將公司資金轉到個人賬戶,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律師答:一、民法上的責任。公司雖在法律上具有獨立人格,但只有象徵意義,實際是被股東控制,當公司與股東間發生財產混同時,就無法區別公司的責任和股東的個人責任。尤其是公司賬簿與股東賬簿不分或合一,公司的資本與股東財產之間經常出現非法轉移、私吞,影響公司對外承擔責任能力,這就屬於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這種情況下,股東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二、稅法上的責任。股東將公司賬戶上資金轉入個人賬戶,按照稅法的規定屬於公司對股東個人的分紅,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沒有繳納,就屬於偷逃稅款,稅務部門除了追繳稅款,還將依法予以處罰。三、刑法上的責任。如果將公司的錢挪為己用,不予歸還,可能涉嫌職務侵佔罪或挪用資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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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問:“小三”有權分得遺產嗎?


律師答: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小三”不屬於法定繼承人,因此無權按照法定繼承參與死者的財產分割,但可以通過遺囑的方式參與繼承。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有遺囑自由,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且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遺囑的形式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五種。公證遺囑的效力最高,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以此,從表面上看,一方可以通過立遺囑的方式讓“小三”繼承到他的合法財產,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是,一方與“小三”長期同居,法院認為這違反了《婚姻法》“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以及“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法律規定,是一種違法行為,這種遺囑也是基於同居關係,有悖公序良俗,屬無效行為。在審判實踐中,法院一般支持這一觀點,會駁回“小三”要求繼承遺產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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