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嘴脣、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近日,微博上一位博主爆料,一位4歲女孩疑被繼母毒打致死,事情發生的經過讓人極為憤怒: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女童被打得渾身是傷,臉上還有肉被剪掉,據知情人稱,孩子被送到醫院的時候,連哭都不敢哭,醫生問她疼不疼,孩子剛開始點頭,但後媽上前說“哪疼啊,哪疼啊”,又立馬搖頭。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據爆料,繼母打了女孩,生父也參與了,對此,孩子的父親卻急切地在群裡撇清關係,把過錯全拋給繼母: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根據鄰居的說法,這已經不是孩子們第一次受到虐待了,女孩們在四月初就住在家裡,鼻子被打折,身上有燙傷,而父母們則堅持說孩子們自己跳起來了,還自虐。


有報道稱,女孩的生母與生父離婚時才2歲,法庭判決女孩歸父親撫養,女孩之前一直跟隨爺爺奶奶生活,之後就接到生父的電話。不料,孩子來到父親身邊,竟是進入魔窟。

女嬰的生母看到報道後已發過言,她說自己也在去年12月見到過孩子,最近由於疫情未去探視,對於孩子目前的遭遇,她只要求兩個,一是要孩子活命,二是想討要一個說法。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目前,女孩已被轉至哈爾濱市兒童醫院,但仍在 ICU內昏迷不醒,病情嚴重,生命危險。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後來警方介入調查,證實繼母曲某某毆打女孩的行為,通報顯示,由於孩子多動、調皮、大小便不能自理,繼母多次用拳打腳踢、熱水燙、抓頭髮撞牆等方式虐待孩子。四月二十三日早晨六時左右,因小孩再次拉尿帶上紙尿褲,引來繼母強烈不滿,隨後採取極端方式虐待小孩,造成嚴重後果。

而且,在孩子和他們的一生中,生父在某龍也有虐童的行為,多次用手、線頭、掃帚等東西虐打女兒。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如今,警方已將後母曲某某和生父於某龍刑事拘留,等待他們,是合法的。但就是因為他們這樣的惡魔行為,才使一個幼小的孩子,遭受了殘酷的傷害,現在仍在死死掙扎。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以前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去年十一月,有網友爆料,山東棲霞一男孩被繼母毆打,被打得渾身都是傷。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經調查發現,該兒童的繼母王某某自2019年6月起,就一直以拳打腳踢、口咬等方式虐待該兒童。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無法想象,遭受這些折磨的孩子將來會怎樣擺脫陰影,繼續成長。

2018年9月,一段疑似虐童的視頻在網絡上曝光,事件發生在深圳,打人的是孩子的父母,看到畫面中母親打女孩幾下,還用掃把、塑料椅子等砸女孩,觸目驚心: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女兒的父親回到家裡,也開始對女兒施暴: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在這種家庭環境中,甚至他們的兒子也對姐姐動了手,隨便地對待她: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事發後,有關部門介入調查,女孩的父母對打孩子一事供認不諱,婦聯隨後向女孩申請人身保護令。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網民們表示:“小貓小狗都捨不得打,何況是自己掉下來的肉,有些人真的不配做父母。”

不要說不配做父母,有些人就是不能稱的人。

2017年,陝西渭南5歲男孩鵬鵬也遭到繼母的虐待,造成75%的顱骨粉碎,兩根肋骨骨折,雙目視網膜及門牙脫落,全身多處皮膚潰爛,甚至心臟一度停止跳動。

繼母的殘暴行為使鵬鵬嚴重殘疾,目前仍處於植物狀態: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不幸的是,鵬鵬被打後,他的生父將孩子遺棄在醫院,500天后失蹤了兩年才被抓獲。現在,孩子的繼母因故意傷害和虐待被判處15年監禁,而他的父親因虐待和遺棄被判處3年監禁。

剪嘴唇、開水燙,4歲女童被繼母虐打進ICU,有些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兒童是世界上最幼小,最無辜的生命,只有那些既無能又沒有道德底線的人,才會向兒童伸出罪惡之手。

但大多數情況下,虐待兒童的代價太低了。

當前,我國刑法中沒有單獨設立“兒童虐待罪”,相應的第260條規定了“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對未成年人、老年人、病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人,情節惡劣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和孩子所受的傷害比起來,這簡直是輕而易舉!

僅造成身體傷害特別嚴重者,可按傷害罪或殺人罪定罪。然而,虐待給兒童造成的心理傷害,遠比身體傷害嚴重得多,給兒童生命帶來的陰影,又該如何消除?

但願我們的法律越來越完善,不僅能保護兒童,也能保護兒童的心靈。但願每個對孩子下手的惡魔,都受到應有的懲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