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雲南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建立四項協調機制 同頻共振從嚴治黨

駐雲南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建立四項協調機制 同頻共振從嚴治黨

近日,駐雲南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與雲南省生態環境廳黨組共同研究出臺《駐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與生態環境廳黨組四項協調機制(試行)》(以下簡稱《機制》),切實履行駐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監督責任,不斷推動生態環境廳黨組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1、該《機制》是駐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根據省紀委監委派駐機構改革會議精神和派駐機構專題會議部署要求,以及駐在部門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制定的制度文件,對督促駐在部門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促監督對象有的放矢履行好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具有較強的指導作用。

2、該《機制》的出臺,是駐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深入貫徹落實省委《關於深化雲南省紀委雲南省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紀委監委領導同志講話精神的重要體現。

3、該《機制》主要由日常通報、交換意見、專題研究、處分協調四個方面組成。日常通報機制主要明確了駐廳紀檢監察組向廳黨組通報日常監督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或突出問題情況;交換意見機制主要明確了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與廳黨組書記經常性交心談心、交換意見情況;專題研究機制主要明確了駐廳紀檢監察組會同廳黨組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處分協調機制主要明確了駐廳紀檢監察組與廳黨組就決定黨員處分工作進行協調。

“四項協調機制的建立和執行,將有力有效推動省生態環境廳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形成廳黨組與駐廳紀檢監察組同頻共振、同向發力、協作互助的良好工作格局。”駐廳紀檢監察組負責人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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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審:劉博美

總編:鞏立剛

主辦:雲南省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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