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崇榮:基督是以怎樣的身份死?

唐崇榮:基督是以怎樣的身份死?

唐崇榮:“你越明白基督是誰,你才越發現自己從未真正愛過他。”


唐崇榮:基督是以怎樣的身份死?

唐崇榮牧師《救贖論》


我們要來看基督是以怎樣的身份來死,這是一極重要的課題。若基督之死只是因其所受之悽慘、痛苦、不公平待遇而感動我們的心,那還有更多革命者所受不公平待遇的死也可以同樣感動人!當我們看到許多革命者受到強權不平等待遇所受痛苦時,我們的良心也會生髮同情、憐憫、對鄰舍之愛的高貴情感。但我們不能以同樣方法來看待基督的受苦,不能因為他肉身所受的煎熬,引起我們良心的同情,就稱那個是聖靈的感動!這是我們要弄清楚的。所以要分辨究竟是不是聖靈的感動,是不能從現象、情緒去判斷的,只能從其中神的道的成分,以及人對神的道的瞭解來判斷是不是聖靈的感動。


聖靈是聖善的靈,也是真理的靈;聖靈是啟示真理的靈,也是將真理光照在人心中的靈;聖靈是光照人的靈,也是把人帶進一切真理的靈;所以聖靈與真理是絕對不能分開的。如果一個聚會是熱烈、轟動、感情化,但沒有福音真理,沒有神的道在其中作感化人的工作,你不能太快下結論說那些就是聖靈的工作;因為聖靈與神的道是絕不可分離的。所以當我們看到耶穌基督的死時,不是因他死時的情形、不是因他死時的痛苦、不是因他的人權被暴力殘虐時所受的痛苦,使我們受感動來認識耶穌基督死的意義,而是應從另一更重要的層面來了解:他是誰?為什麼他要來死?從此點來明白基督之死與救贖的意義發生怎樣的關聯?


基督以義者、聖者、生命之主的身份為我們死


聖經第一位清楚表明此觀念的人是使徒行傳中的司提反。他說:“……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徒七52)。這樣,司提反是把基督不當死之身份與基督之死放在一起作一強烈的對比,從這觀點來認識基督才是穩妥的。在使徒行傳裡,司提反把“義者”這個詞與基督的死連在一起,這是一個非常有創見的說法。而在此之前,彼得在使徒行傳第三章14-15節也說過差不多的話:“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這也是相當重要的話。


現在我要把這三個名詞——義者、聖者、生命的主,與基督之死連在一起,來看基督以怎樣的身份死在十字架上?基督以怎樣的身份來作救贖主?他是以義者的身份、以聖者的身份、以生命之主的身份為我們死。這樣,義者的“義”、聖者的“聖”、生命之主的“生命”應該是與“死”沒有關係的,因為死是對不義者最後的裁判,死是對不聖潔者一個審判的行動,死是與生命君王完全無關的另一個範疇;但基督竟與此一完全無關之範疇產生了反合性(paradoxical)的關聯,這就是救恩的奧秘!他是聖者,就不應當接受罪的工價;他是義者,就不應當受不義的審判;他是生命的主,就不應當進到死的地步中。但是聖靈感動彼得、感動保羅、感動司提反,感動那些偉大的聖徒時,他們把基督的死、基督位格背後的要素提出來了。


基督是義的本體、是聖的本體、是生命的本體,所以我們藉著信與主聯合,乃是歸回聖潔、歸回真理、歸回愛的源頭、歸回義的本體、歸回智慧的根源,這就是信仰的價值。但是,當被稱為聖者的耶穌卻死了的時候,你要知道這是極具反合性、極不容易以理性明白的事。因為聖者是不能死的、是不能朽壞的,聖者根本沒有罪的沾染,怎麼能朽壞呢?他是義的本體,義的本體又怎能受不義的裁判,以至於死臨到他身上?而最矛盾的是:他是生命之主竟無法保存其生命的自主權!


舉個簡單的例子,我拿刀把這張紙剪破,這是可能的,因為這張紙是能破的。但我若拿世上最利的刀要把一杯水切成一半,切完後,這壞水仍是一杯,因為水根本是不能切斷的,再怎麼利的刀都不能把一壞水切成兩半(但可以分成兩杯水)。照樣,生命的主也是不能失去生命的啊!所以,彼得說:“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這句話的意義實在太深奧了。義者是不能死的、聖者是不能死的、生命之主也是不能死的,但只有上帝知道這個反合性;這個不能死的卻真的死了!這才使基督救贖之工可以臨到我們身上。所以,基督的死不是在現象上、感受上成為我們佩服他的榜樣,或學習他的犧牲精神,我們的救贖論並不是建立在這上面。基督之死乃是從他的至高身份卻來到死的地位上,這種不調和的調和,這不應當死的竟然死了,這其中的意義是什麼?我們應當是從這方面來了解救贖論。基督以聖者身份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以義者的身份站在不義者的地位上、以生命之主的身份站在必死之人的地位上,這是所有宗教所無法講解、想象得到的事,惟有在基督的福音中,我們看見神這個反合性的奧秘就這樣顯明出來了。


因為基督是義者,所以聖經說義的代替不義的;因為基督是聖者,所以聖經說無罪的代替我們成為罪;因為基督是生命之主,所以聖經告訴我們,藉著死要彰顯出那永不朽壞的生命。這是其他所有宗教無法猜想到、無法產生出來的,只有神的道——那永恆者在人間的顯現——才能啟示出來的奧秘。


耶穌是那義者、聖者、生命之主,但當他在地上作人時,他取了不義者、罪人、能朽壞之身體的形像,這是極不公義的,卻是神所喜悅做的事。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l0節說:“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作人而無人權、生為人卻無人之佳形美容,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勞力過度,透支他的體力,所以不到三十三歲卻被別人誤以為五十幾歲(約八57)。


三十三歲應是一個人一生中身體健康最穩定的時候、三十三歲應是一個人一生中形像最美的時候,但他竟然看起來像五十歲!惟願我們每次思想基督,我們就更愛他;惟願我們每次談神學時,不是隻增加理性上的知識,而是使我們的心更深地歸向他、更與他合一。義者在不義中出現、聖者在罪身形狀中出現、生命之主進到一個被殺的身體中,這是何等偉大的愛、何等偉大的救贖!你越明白基督是誰,你才越發現自己從未真正愛過他。我服事主這麼多年,人看是極其勞苦,但我從沒感到自己是在背十字架、從沒感到有什麼犧牲,我只感到是主耶穌太愛我了,我只感覺自己做得還不夠、感覺沒有背過十字架。雖從人的眼光來看,曾經歷極多苦難危險,多次差點被抓、在被殺名單中有份,但這些又算什麼?當你真正認識耶穌基督從寶座上降下成為肉身、無限成為有限、披戴罪身形狀,是為了愛你我、救你我時,你只能說:“主啊!我算什麼!我的一切事奉又算什麼?”當我們到天上時,我們都應問主:“主啊!為什麼你要愛我這樣一個人?”我們永不能明白,只知道因他是愛,所以他愛我!不是因為我可愛他才愛我,而是因為他是愛。這個愛是在救贖中顯明、在基督道成肉身中顯明,並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鞭傷、侮辱,被人丟棄,被自己的百姓所否認。這位基督是救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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