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男友和初戀女友應該“遺忘”還是“銘記”?

經歷都成了歷史,處理方式無非就是遺忘or銘記!初戀對於大多數男生我相信都是一個難以逾越的梗(女生的小心思實在猜不透),所以大多數人都選擇了銘記,而銘記則意味著感恩。不管曾經發生過什麼,它一定都教會了我們某些東西,我也一直都相信,無論你到了哪裡、遇到了哪些人、哪些事,都是你該遇見的,也一定會教會你什麼!而遺忘當中必定也夾雜著點遺憾,有人說,時間是最好的“”創可貼”,但是痊癒也會留下疤痕,將會是你難以忘卻的回憶。我覺得銘記總比遺忘好,畢竟在感情的世界裡它代表了你少年時期的全部記憶!今後的你一定會感謝當初的那個“她或他”,所以我們希望用感恩的心態面對這段青澀的歷史!存在的疑問是:初戀的力量為什麼這麼神奇?誰有答案?你是否已經想起了當初的那個ta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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