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齡漲養老金,真的就公平合理嗎

每年的這個時候,都是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的重要時間窗口,有的年份可能會在三四月份,有的年份可能會在六七月份,晚的時候甚至會在九十月份拿到補發的養老金。

也就是說,在什麼時候說養老保險,在什麼時候談養老金,都是一個不過時的熱門話題,在老齡化越來越突出的社會背景下更是如此。

在養老金的問題上,一直存在著幾個說不清楚的問題。

一是交錢越少的,拿的錢卻越多,代表者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與我們常說的”多繳多得、少繳少得、不繳不得“”的基本原則,完全不相符。

對於這一點,企業退休人員的意見可以說是最大,持續的時間最長,解決起來的難度就更不用說,乃是無解之謎。


由於政策的調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繳納社會保險,而在此後的退休人員,也就順理成章地成為了“中人”。

“中人”乃是一個非常可觀的群體,退休的“中人”也是越來越多。這就出現了一個新的非常棘手的問題,因為退休“中人”所發的養老金,並非真正意義上的養老金,而是預發的養老金,並且這一預發就是多年。

退休的“中人”乃是老大地不高興,他們的意見也是非常之大,為什麼就不能一步到位給我們發正式的養老金呢,企業退休“中人”的問題早就解決了,怎麼到了我們這裡卻步履蹣跚呢。

二是交的錢一樣,交的時間長短也一樣,在不同城市的待遇也是完全不同,並且差異還不小。你在這個城市交了二三十年的錢,也就只有千八百塊的養老金;他在那個城市也是交了二三十年的錢,卻能拿到三四千塊錢,這其中的差距,讓那些按部就班繳費的老實人倍感失落。難道,我按部就班繳納社會保險不對嗎,怎麼落得這個結果呢。

由此,不少人認為繳納了幾十年的養老保險,到頭來就拿這點錢,真是不值呀,似乎是後悔了,但也晚了。這種尷尬的情況,對於年輕人的影響卻不小,他們認為在年輕的時候拿錢最合適、最實惠,至於未來嗎,相信會有更好的辦法,對於繳納養老保險有一種牴觸情緒,甚至都開始付出行動了,比如說為了多拿錢,主動放棄繳納五險一金。


三是下崗失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對於繳納養老保險,拿養老金的事,也是耿耿於懷。大量下崗職工在他們年輕的時候,為國家的建設作出了重大的貢獻,理應對他們有一個基本的待遇,基本的回報。

但,在實際上卻不是這樣,僅就養老保險費這一項,就是一個沉重的負擔,對於他們的扶植政策也就是個4045、4050、4555社保補貼政策,在執行上還經常變味,比如說其條件非常苛刻,有的地方甚至已處於荒廢的狀態。

四是農民朋友勇敢地站出來為自己的養老金待遇鳴不平。有的人認為應該給那些幹了一輩子農活的60週歲的老人發錢,至於待遇嗎,怎麼也得每人每月500元吧,甚至還有更高的800元的猜想。

目前,農村老人對於現在每人每月一百多塊的養老待遇,實在不是滋味呀,能拿到北京2009年每人每月280元的待遇,似乎都是一個遙遠的夢想。


在北京只有達到最低15年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60週歲或者50週歲退休,就可以每月拿1714元的最低標準的養老金,就是這個最低標準,放在許多城市也都是一個夢想。

還有一個非常尖銳的問題擺在了我們的面前,那就是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在下降,但拿養老金的人卻在不斷地增多。

15年的工齡,是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最低年限,但漲養老金的時候,不一定是漲得最少的。

決定養老金高低有三大因素:第一個因素就是繳費年限,但繳費年限越長,也並不意味著拿到的養老金就一定越多。

第二個因素就是繳費基數,但繳費基數高,也並不意味著拿到的養老金就一定高。

第三個因素就是社會平均工資(非私營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但社會平均工資高,也並不意味著拿到的養老金就一定高。

由此來看,所謂的多繳多得,並不一定就多得;繳費時間越長,拿到的養老金也不一定就越多,只有這三大因素完全相一致或者說相同步的情況下,多繳多得且繳費時間越長,拿到的養老金越多的命題才能成立,否則就是不成立的。


這15年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和繳費年限),看放在哪個城市,如果放在北京其附加值就是最高的,如果放在遼寧等地就是最低的,這其中的差異也是非常大的,可以說是苦樂不均。

在漲養老金的一片呼聲中,有一個聲音似乎還挺有代表性,那就是按照工齡漲養老金。他們一致也是一直認為,按工齡長養老金是最合理、最公平、最公正的,好像沒有任何一個辦法能好於這個辦法。

有這種呼聲或者說這種想法,可能是緣於企業退休人員在養老金的定位上,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著非常之大的差距,就是往小處說也有至少50%以上的差距,往大處講那就超過100%了。企業退休人員是財富的最直接的創造者和最大的貢獻者,但是他們拿到的養老金卻是實在不敢恭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面對此情此景,嫣然一笑。


這樣的巨大差距,已經持續若干年了。差距只要在基礎點或者說起點都給完全定位了,那麼,這種差距只會越來越突出,縮小乃是不可能的,這其中的簡單道理,恐怕沒有一個人不明白吧。就是放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那裡,他們也說不出個一二三四,至於他們有不有虧,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企業退休人員拿著微薄或者說非常微薄的養老金,他們不可能過上悠閒自得的生活,就連基本性的生活都成了一定的問題,這可不是瞎說,而是有著依據的。

企業退休人員為了給自己給自己找一條並不是出路的出路,就想出了按照工齡漲養老金這一妙策,認為只有這樣,才能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道前進,甚至還會超過他們,因為企業退休人員在工齡上有著一定的優勢,在其他方面找不到能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相提並論的地方。


這種想法,就是一種實實在在的“幻想”,在什麼時候都不可能實現這個“幻想”,因為沒有任何實現“幻想”的基礎或者說根基,因為制度的設計者就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他們首先考慮或者說照顧的就是他們自己;在這一點上,機關單位,又比事業單位高出一大截,因為機關單位人員掌握著行政權力,而行政權力可以決定一切福利待遇的高低。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就是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絕對額調整)和傾斜調整這三板斧,要是放在企業退休人員層面,按照工齡漲養老金還算具有一定理論上的可行性,但是放在實際中也是難以打通的,因為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之間的差距也是非常之大的,其天平不可能都倒向拿養老金最少的那部分人,而拿養老金相對較多或者說最多的那部分人肯定會第一個站出來反對,這問題就會越來越複雜,越來越難纏,越來越不公平。(周鳳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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