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由共和國走向帝制的必然:軍事方面(一)

軍隊

羅馬人有一支由公民組成的、裝備精良的軍隊。在薩姆尼特戰爭中,羅馬軍隊較以前更強大了,組織和戰略都更成熟,更高明瞭。傳統的羅馬軍團由8000人組成一個方陣。這種方陣源於希臘方陣,雖然威武雄壯,卻過於龐大,難於調動指揮, 缺乏靈活性,尤其不利於在多山地區作戰。現在羅馬軍團被分成兩個,每個軍團分成30個支隊,每個支隊120人,共3600人,每個支隊都能單獨調動和作戰。這樣的軍團既可在艱險的山區鄉村與敵人靈活周旋,也可在平原正面作戰,既可組威成武的密集隊列,也能以散開的隊形出現。這種新的軍團組織形式把組織的嚴密性和活動的靈活性、易適應性結合在一起。每支隊伍排成三列,其中每一列均可依次越過隊伍走在前面。同時,為了休整和補充,也可回撤或被取代。每個軍隊還配有騎兵保護其側翼。這種新型的軍團是當時地中海世界組織得最好的軍團,經受住了戰爭的考驗,是羅馬軍事上大獲成功的關鍵因素。

古羅馬由共和國走向帝制的必然:軍事方面(一)


武器

公元前3世紀前期,羅馬開始由國家提供統一的標準的武器和裝備。這是向職業化軍隊發展的重要-步。這樣一來,羅馬的所有軍團戰士就都戴著相同的頭盔、胸甲和脛甲,配帶著一樣的劍。這時,矛已被投槍所取代。投槍長1.8米,半木半鐵。這種新武器是在薩姆尼特戰爭中引進的。後來羅馬人所擁有的武器投槍和重劍也是製造精良的、當時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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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技術和戰術

斯奇比奧改進了漢尼拔的戰術。羅馬軍團作戰所顯示的整體性與靈活性的完美結合,這種結合和組織是和期奇比奧這樣的傑出的統帥分不開的。

軍事制度

羅馬軍隊戰前,一直是從羅馬公民中徵集的,服兵役既是羅馬公民的義務,也是權利。服兵役沒軍餉,而且要自帶裝備。兵農合一,戰時是兵,平時是農民,兵政合一,戰鬥力和投票權緊密相連。森圖裡亞大會(百人隊大會),既是公民大會,往往也是軍事動員大會。參加者都是軍事組織百人隊成員,大會也按軍事需要組織,大會投票不是按人、而是按軍事單位(百人隊)。由於兵農合一,一身而二任,雖在國家需要時,應徵上前線,心裡卻仍牽按著家裡,想趕快回家種田。為了互相兼顧,作戰、種田兩不誤,羅馬軍隊在進行較長期的戰爭時,採用定期輪換的辦法來增援和接替。馬略一就任執政官和北非羅馬軍隊的統帥,立即著手進行軍事改革。他反對舊制,放棄了早已難以執行的對兵役財產資格的規定,改徵兵制為募兵制。規定凡是志願而又適合服役條件的公民(無財產的公民也包括在 內)都可以應募入伍,士兵人伍後,必須服役16年,服役期間由國家供養,併發治薪餉和武器,老兵退役後,還分給份地。這一軍事改革,不僅解決了羅馬的兵源問題,而且使平民爭取土地所有權的鬥爭也和服兵役結合在一起了。馬略軍事改革的某些內容,雖然早在第二次布匿戰爭中就開始出現了,但在馬略改革以前,都是作為一種臨時的應急的措施,而且大都是統帥的個人行為,徵兵制的各項規定並沒廢除。馬略的改革從法律上把傳統的徵兵制度徹底廢除了。或者說把早已存在、但不那麼合法的募兵從法律上加以肯定了。馬略的軍事改革實際上剷除掉了羅馬共和制的基礎,為羅馬從共和帝國過渡到軍事帝國創造了條件,為帝制的產生奠定了基礎,其意義是非常重大的。當然,馬略的本意並不是要破壞共和制的基礎,他的改革的目的是軍事性的,而不是政治性的,他的目的是要擴大兵源,提高軍隊的戰鬥力。公元前102年,馬略在阿克維塞克斯提埃的一場血腥的、慘烈的戰鬥中打垮了待烏託涅斯人。戰前,馬略的軍隊隱藏在這裡的高地上,特烏託涅斯人不知有埋伏,沒作好戰鬥準備,遭到馬略軍隊從背後發動的突然進攻,措手不及,全軍覆沒,被俘和被殺的備有10萬人之多。第二年,在意大利北部費拉拉附近的羅迪伊,馬略又大敗辛布賴人,殲敵6.5萬人。這西股日爾曼人的威脅就這樣結束了。馬略在和日爾曼人作戰期間,進一步完善了他的軍事改革。實行募兵制後,由於武器裝備由國家統一配備,規格、式樣統一,因而更利於軍隊進行長期的正規訓練。武器也先進了,投槍和投矛都裝了木鉚釘,在衝擊力下就折斷,以便使敵人無法把它擲回來。馬略重視平時軍隊的訓練,為迎擊日爾曼人,他讓士兵揹負行囊,長途行軍,馬略還改變了羅馬軍隊的隊形排列。他用力量集中的較大的步兵隊取代了原來的力量較為分散的支隊,每一步兵隊包括6個規定了必要的連續性的等級的百人隊。每個軍團的人數由4200人增加到6000人。這支經過馬略嚴格訓練和改造了的軍隊在和日爾曼人的戰爭中發揮了威力。戰勝日爾曼人使馬略的個人事業達到了頂峰。

古羅馬由共和國走向帝制的必然:軍事方面(一)

馬略


士兵和統帥關係

羅馬元老院在費邊等人的誘導下,反對斯奇比奧直接入侵非洲。但在他向森圖裡亞大會提出建議時,元老院就只允許他抽調他所管轄行省的軍隊和他所能徵召志願兵。由於費邊阻撓軍隊的撥款,斯奇比奧只能自籌軍餉,以私人名義從伊特拉里亞諸城邦募集軍餉。這樣一支以個人名義募集款項的部隊,和過去的公民軍相較已經大相徑庭。它不像國家的軍隊,卻有點像是斯奇比奧的私人軍隊了,這樣的軍隊已不再是以共同的公民身份團結聯合在一起了。斯奇比奧已不是個隨時都可替換的統帥,而是保護者。統帥與軍隊的關係有點像保護者和被保護者的關係了。軍隊由斯奇比奧徵集,由斯奇比奧率領他們打勝仗,分獲戰利品,軍隊則效忠他, 他們應徵服役的年齡規定得很寬,從18歲到46歲都可 當兵。他們在軍隊當兵的平均時間達7年之長。這樣,發餉和延長服役年限使羅馬公民兵變得有點像職業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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