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餘市檢察院與扶貧部門建立國家司法救助助力精準扶貧工作機制

新餘市檢察院與扶貧部門建立國家司法救助助力精準扶貧工作機制

近日,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動員和凝聚全社會力量、打好脫貧攻堅戰的精神,根據高檢院、省院要求,結合新餘檢察工作實際,新餘市檢察院與市扶貧辦公室經協商,就共同做好國家司法救助助力精準扶貧工作建立了相關工作機制。該機制適用於新餘全市檢察機關和扶貧工作部門。

雙方在工作機制中明確了具體負責部門及聯絡員,建立了日常聯絡機制。約定:扶貧部門在工作中發現可能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的貧困當事人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線索移送同級檢察機關;對扶貧部門移送的國家司法救助線索及自行辦理的救助申請人系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檢察機關應優先審查辦理,並在辦結後5個工作日內向扶貧部門反饋情況;檢察機關在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中,認為救助申請人可能符合建檔立卡貧困戶條件的,應及時向扶貧部門提出貧困識別建議,並將相關材料移送扶貧部門。扶貧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扶貧標準和規定程序進行貧困識別,並將識別結果反饋檢察機關;對予以國家司法救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檢察機關與扶貧部門要建立救助檔案,並堅持常態化回訪,保障救助措施落實到位。雙方將定期進行工作情況通報,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情況,交流工作信息,分析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會商解決辦法和應對措施。

工作機制建立後,新餘市全市檢察控申部門作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部門,主動與各級扶貧部門聯繫溝通,摸清建檔立卡貧困戶底數,建立了觀察臺帳。下一步,將認真按照工作機制要求,將司法救助助力精準扶貧的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真正實現國家司法救助與扶貧脫貧政策的有機融合,為打好脫貧攻堅戰奉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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