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當世界上只剩一種病,叫“窮病”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報之以歌。

──泰戈爾

“我犯了法,該怎麼判,我都沒話講。但是看著這些病人,我心裡難過,他們吃不起進口的天價藥,他們就只能等死,甚至是自殺。不過,我相信今後會越來越好的。希望這一天,能早一點到吧。”

──《我不是藥神》中,程勇在審判席上對法官所言

《我不是藥神》改編自2015年的陸勇案,講述CML患者陸勇為他人代購印度仿製藥的案件。

《我不是藥神》:當世界上只剩一種病,叫“窮病”

在電影中男主角程勇為一個本身唯利是圖、打妻子的小人,因為父親的高昂手術費而開始走私,但最後終於喚醒良心,決定就算賠本,也要照賣這些便宜但有效的私藥。跟美國《藥命俱樂部》有異曲同工之妙,最後都回歸於良心發現之個人救贖。

但不同的是《藥命俱樂部》最終是要向政府體制提出抗訴,而《我不是藥神》並不想把程勇塑造成一個救世主,就像片名所呼應,及片尾Novartis藥廠代表所說的:“是諾華公司救了慢粒白血病病人,而不是印度仿製藥,更不是被告。”若沒有藥廠投入數十億鉅額和十多年研究新藥,就不會有Glivec(美國商品名為Gleevec)的發明,讓慢性骨髓性白血病癌症患者10年存活率從5成提升至9成,97%的病人用藥6周後白血球數量恢復正常,75%的病人體內費城染色體細胞消失。所以造成抗癌藥在中國如此昂貴,是誰的錯呢?

《我不是藥神》:當世界上只剩一種病,叫“窮病”

是藥廠的錯嗎?

鉅額的研製成本墊高了藥價,但格列寧在中國以外的地區,卻沒有那麼貴。......中國藥價高的原因在於,中國會針對進口藥徵收3%至6%不等的關稅,以及17%的增值稅。此外,還有15%的醫院加價,以及20%的流轉費用。

──《我不是藥神》想活命,有什麼罪,《天下雜誌》

一個新藥要上市,需要投入數十億鉅額和十多年研究,如果失去高額利益的獲取,那製藥界也失去了研發新藥的動力,他們也只是對自己權益的保護所採取許多不討喜的抗爭手段。

2017年,以Paul Workman為首的作者群在《Cell》上發表了一篇題為<How Much Longer Will We Put Up With $100,000 Cancer Drugs?>的文章,主張研發新藥時,應增加學術研究團隊的比重,以及與全新領域的私人公司合作,來控制研發費用,讓癌症新藥“more affordable”。

我們也不由得反思,既使藥廠或他們合作的科學家出於救人的目的研發了新藥,但生病的患者族群當中,佔多數其實都是難以負擔高額藥價的人,那真的可以救到人嗎?還是救到的是另類篩選下,佔有優勢生存的族群?就像劇中的臺詞所述:“世界上只有一種病,那就是窮病!沒有人願意死去,其實都想活著,可是沒錢,連活著都成了奢望。”如何達到雙贏,我相信這是體制上需要努力的方向。

生命是無價的嗎?

“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叫做窮病”這句話,無疑幫當今中國社會(其他地區如美國也慢慢出現這樣的現象)下了最好的註解。臺灣大多數的疾病都有健保,可能無法感受得這麼明顯,儘管我們沒錢但還是可以選擇健保保障的基本藥,雖然藥效沒有自費那麼好,副作用多了一些,但至少我們不是被放棄的。

你可能很難想像紐約時報上一篇文章所描述的場景:

張哲軍沒有醫學經驗,也沒有製藥的專業背景。他這麼做,是出於絕望。他母親得了肺癌,需要昂貴的藥物,但中國耗資巨大且問題重重的醫療保健系統無法提供這些藥物。他知道這些藥有風險,他不太清楚賣家是什麼人,就連原料是否是真的也不確定。“我們也不挑。我們沒有選擇的權利”

The Value of a Statistical Life(VSL)這個概念,被廣泛應用於世上各國的醫療保險政策中;簡單來說就是降低一個人死亡、延長其壽命所要付出的經濟成本。Victor Fuchs在書籍《Who Shall Live? Health, Economics, and Social Choice》,就點出一個很簡單的重點:當我們將所有資源都應用於減少疾病和死亡上,就會導致其他國防等方面無法被建設,這就是為什麼要限制有限的醫療保險要花費在什麼特定疾病上的原因。當某項醫療措施要耗費費極大的VSL成本,那它值得推行嗎?

1970年,贊比亞修女Mary Jucunda曾經給Ernst Stuhlinger博士寫了一封信,她問:“Why Explore Space?”世界上有那麼多孩子吃不上飯,為什麼還要投注數十億美元在探索火星?

Ernst Stuhlinger認為研究發明所花費的金錢,其最終結果將大大減輕人類所遭受的苦難,這回報遠遠超過單純將這些錢用來救濟那些孩子。我們在推行國家政策時,所計算的VSL,決定了是要救那些稀有疾病的單一族群還是投入更廣大的目標。然而在犧牲特定族群的利益時,又有何標準去選擇誰該被犧牲,誰該留下呢?如果被犧牲的人剛好是我們的親屬呢?我們還能平心而論、冷靜地計算生命的價值嗎?

在死亡面前,所有道德法律都是第二位。而生命的有價卻是肯定的。我想《我不是藥神》並不是想對程勇的代購仿製印度藥行為歌功頌德,而是旨在體現我們對於這個社會的反思。在現今當我們能夠享受醫療資源的給予時,同時也要知足而不是予取予求,視健保為義務。我們該慶幸自己不是被捨棄的一群,因為世界上多得是因為疾病苦苦掙扎,甚至轉而走私藥物的人們。

我相信健保的體制是好的,它確實幫助了許多需要幫助的人,讓那些窮人不至於因為生病而拖垮全家,但唯有了解生命是有價的觀念,才能讓我們走的更長久。

《我不是藥神》:當世界上只剩一種病,叫“窮病”

我一直很喜歡《魔戒》系列,他所體現的是在暗黑絕望中隱隱有曖曖微光,即便是最微小的Hobbit也是扭轉整個中土世界的關鍵。在書本當中,精靈女皇和甘道夫有這樣一段很美的對話:

Galadriel: Mithrandir, why the Halfling?

Gandalf: Saruman believes it is only great power that can hold evil in check, but that is not what I have found. I have found it is the small everyday deeds of ordinary folk that keep the darkness at bay... simple acts of kindness and love. Why Bilbo Baggins? Perhaps it is because I am afraid, and he gives me courage.

就如同《我不是藥神》電影中的程勇開啟了後續中國社會醫療改革的啟動鍵。反思之後我想電影最終的意義,最重要的還是要我們不要放棄那曖曖含光,那微弱的星火及希望,即便這世界以痛吻我,我也要以歌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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