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知:取消公攤面積!按套內面積計價買房何時開始?

2019年國家住建部發布了《關於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有一份全文3.1萬字的《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由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實在重磅!

住建部通知:取消公攤面積!按套內面積計價買房何時開始?

中國自從有商品房市場以來,一直在學習香港模式,比如香港的土地招拍掛、預售制度以及住房面積公攤制度。但歷經這麼多年的發展,其暴露的一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問題已引起了政府及社會高度關注!對於公攤面積引發的質問和不滿已到了必須糾偏的地步。香港官方也早在2013年廢除了面積公攤制度,正式實施物業銷售新規,從此售房只能以實用面積作為計價標準。

住建部通知:取消公攤面積!按套內面積計價買房何時開始?

國際上一般住房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實用面積清晰,充分保障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而自中國引進香港“實得面積+公攤面積“售房模式後,在面積公攤問題上,由於透明度不夠、得房率不同、計算標準各異,導致很難自行進行有效測量,買房人常常只有吃“啞巴虧”。

一般來說,電梯井、樓梯間、門廳過道走廊、管道井等,都會算在公攤裡。而這些公攤物的測量標準又如何保證公平公開準確呢?目前大多不同建築的屬性,其公攤標準也是相差甚大。一般多層住宅公攤面積在10-20%,高層公攤面積在30%左右,商鋪公攤面積在30%-40%甚至有到50%-60%,這些公攤面積通通都需要我們來買單,很多公攤是非常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只是我們大多數人是採取主動麻木和被動接受,是該到說不得時候了!

住建部通知:取消公攤面積!按套內面積計價買房何時開始?

以一套120平米、公攤25%、單價2萬/平米的市場主流房產為例,該套住房總價應付240萬。如果按實際居住面積計算,則只需付180萬房款即可,中間居然多花了60萬是支付公攤費用!這還不包括需要再多支付的面積稅費!不算不知道吧,這究竟是什麼買房邏輯呢?全世界都沒有這樣的購房模式,你還會覺得合理嗎?

當然,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在各種建築、小區、物業當中,一定是存在有為業主提供公建配套的佔有面積,只是這種公建面積如何進行合理公攤?公攤的方式方法怎樣?會否因取消公攤面積又變相漲房價?這些核心問題的妥善解決才是改革立規的關鍵!

隨著房地產行業發展的日益成熟,如何創建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公平機制,最終達到既能維護開發商應有權益、又能保障業主合法利益的平衡效果,還需要管理層出臺更多配套方案和實施細則。住建部這次發佈的通知仍處於徵求意見之中,真正實現套內面積計價的願望可能還需要很長一段路程。還好,政府已經在行動!只是希望,這種順勢而為的行動能夠更快些,那麼百姓安居樂業的幸福指數也會更高些!

住建部通知:取消公攤面積!按套內面積計價買房何時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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