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拒加班被判賠公司1.8萬 法官:緊急任務要服從

今天就是五一假期了


你要加班嗎?

員工拒加班被判賠公司1.8萬 法官:緊急任務要服從

聽到老闆說要加班

很多人都不願意

甚至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但你很可能不知道

有時候拒絕加班

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4月29日,揚州市邗江法院發佈了2019年勞動爭議五起典型案例。其中就有兩名員工因為太任性,拒絕加班,被責令向企業支付賠償。

王某和李某是揚州某公司的產品檢驗員。2018年5月,公司要求兩人當天加班完成一批產品檢驗,否則公司就將違約,需要將支付高額賠償。沒想到,兩人明知情況緊急,依然撂起了挑子。

員工拒加班被判賠公司1.8萬 法官:緊急任務要服從

揚州市邗江法院高新區人民法庭庭長瞿森斌介紹,兩人勞動合同即將到期,他們為了逼著公司續簽勞動合同,在明知道公司的這批貨要有他們檢驗後方能夠出廠。在公司要求加班完成出廠檢驗任務的情況下,拒絕加班。

員工拒加班被判賠公司1.8萬 法官:緊急任務要服從

正是由於兩人太過任性,導致公司違約,不得不向客戶支付了12萬元的違約金。隨後,公司將王、李二人訴至法院,要求他們承擔這筆損失。法院審理認為,王、李二人作為檢驗人員,明知企業生產任務緊迫,故意拒絕加班,並導致企業產生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院根據他們的經濟收入的能力,以及造成損失的狀況,酌情賠償企業違約損失的15%,也就是18000元。

法官介紹,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具有雙向選擇權,員工雖然有拒絕加班的權利,但如果企業遇到緊急生產任務,要求勞動者加班時必須服從。

瞿森斌介紹,企業可以通過安排勞動者調休等方式,要求勞動者進行加班。這種情況下,勞動者是不可以拒絕加班的,在加班的過程中,企業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相應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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