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陪護假來了!寧夏子女一年最長可享受15天!

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日前審議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自

2019年1月1日起,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享受帶薪陪護假,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

帶薪陪護假來了!寧夏子女一年最長可享受15天!


根據條例,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不得以放棄繼承權、一次性給付贍養費或者老年人婚姻關係變化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條例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陪護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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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可以與村(居)民委員會、養老機構等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負有扶養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按照遺贈扶養協議履行約定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老年人依法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或者訂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來源寧夏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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