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購買的房產,就不會被任何一方單獨賣掉嗎?

婚後購買的房產,就不會被任何一方單獨賣掉嗎?

律師解答

1. 如果登記在某一方的名下,有被一方單獨賣掉的風險

(1)根據法律規定,買房人如果不知道該房屋是否是對方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買賣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權利受侵害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訴,凍結房產過戶,採取返還錢款的方式或違約金的方式補償買方。

(2)若果房產已經過戶了,則和買房人之間不再有糾紛了。夫妻之間可就賣房款協議分割。

2. 如果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從法律上看,任何一方都不能單獨賣掉

(1)賣房時需要雙方到場,簽字;過戶時需雙方到場簽字,或是出具委託他人代簽的公證書。

(2)房產證上有兩方的名字,如果只有一方簽字出售合同,那麼,買房人就不能被認為是善意的,會被法院認為是“明知”對方無權單獨出售,還故意購買,則,此時的房屋出售合同是無效的。

3.無論是登記在一方,還是夫妻兩方的名下:如果一方偽造另一方的簽字,跟買房人簽訂房屋出售合同。此時的房屋買賣合同則有效,買房人沒有責任。

婚後購買的房產,就不會被任何一方單獨賣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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