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近五年知識產權案件現“井噴式”增長趨勢

對於惡意侵權、惡意搶注商標、偽造證據、濫用權利等“知產流氓”行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態度明確: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制裁,並於2019年作出湖南省第一份知識產權案件司法懲戒決定書。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4月24日湖南高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獲悉,過去5年間,湖南知識產權案件呈現出“井噴式”增長趨勢。與前4年相比,2019年收案數較2015年案件數增長了274.6%。在案件量急劇增加的情況下,湖南法院加大對惡意侵權、重複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加大賠償力度,提高賠償額,讓侵權者付出代價,有效遏制和威懾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同時,積極發揮司法引導功能,推進知識產權運營管理、維權訴訟誠信體系建設。依法制止惡意搶注商標、攀附商譽、訴訟不誠信等行為,強化訴訟誠信機制建設。

據湖南高院通報,上海冠生園食品有限公司因商標被侵權,將長沙市雨花區鑫晨調料商行訴至法院,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然而,長沙市雨花區鑫晨調料商行不但未提交所售商品有合法來源的有效證據,還在訴訟過程中多次虛假陳述、偽造證據,以逃避侵權賠償的民事責任。

湖南高院認為,被告違背民事訴訟應遵循的誠實信用原則,妨礙正常的司法秩序,應依法予以制裁,因而作出湖南第一份知識產權案件司法懲戒決定書,除了增加賠償數額外,還給予罰款、拘留等司法制裁。

“今年,我省法院將進一步推進知識產權訴訟誠信機制建設,對濫用管轄權異議權利、偽造證據等妨礙司法的行為將依法採取民事制裁措施。“湖南高院民三庭副庭長陳小珍介紹。

惡意搶注商標、偽造證據、濫用權利、惡意訴訟等涉知識產權領域的違法行為,近年來,層出不窮,手段不斷翻新,這些人也被稱為“知產流氓”。面對洶湧的涉知產惡意投訴司法案例,近期,浙江、北京的多個法院發聲:必須嚴懲。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3月31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判決一起偽造判決書惡意投訴電商平臺案件,認定惡意投訴者侵害平臺秩序,須賠償電商平臺經濟損失。北京朝陽法院在查明本院三起案件被偽造判決書用於惡意投訴之後,在相關司法建議函中痛斥惡意投訴者“浪費司法資源,損害司法權威”。

“隨著大量案件湧入法院,司法資源也已不堪重負,惡意投訴現象也令人擔憂,如不加以規制只會愈演愈烈。”4月上旬,浙江高院知產庭負責人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建議,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同時,也要加大對侵權及惡意訴訟的懲戒力度,推動知識產權領域訴訟誠信體系建設,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審判的司法公信力。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佈2019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典型案例中,涉知產惡意投訴與訴訟案例就有5起。當日下午,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表示,要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引領示範作用,通過制裁惡意訴訟,規範知識產權訴訟秩序,營造誠實守信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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