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二手車拒付獵頭費被判賠7.84萬元,帶給HR的3點啟示!

瓜子二手車拒付獵頭費被判賠7.84萬元,帶給HR的3點啟示!

作 者 | GHR觀察員


瓜子二手車拒付獵頭費被判賠7.84萬元,帶給HR的3點啟示!

獵頭公司告贏甲方招聘行業的一個標誌性事件


近日,一則“瓜子二手車拒付獵頭服務費遭起訴,終審判賠7.84萬元”的消息在獵頭圈流傳。


獵頭公司抱怨甲方(用人單位)拖欠服務費時有發生,並不新鮮,通常都是大事化小,畢竟撕破臉了只會兩敗俱傷。


這個案例就不一樣了,獵頭公司不惜撕破臉把甲方爸爸告了,而且還告贏了,這在整個招聘行業絕對算得上是個標誌性事件。


瓜子二手車拒付獵頭費被判賠7.84萬元,帶給HR的3點啟示!

觀察員簡單給大家捋一捋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2018年9月15日,英智公司與金瓜子公司(瓜子二手車的運營主體)簽訂《招聘服務協議》,英智公司按照金瓜子公司的要求,為金瓜子尋訪物流總監候選人一名。


英智公司於2018年9月17日向金瓜子公司HR馬某發送了候選人徐某的簡歷,候選人徐某於2018年10月入職金瓜子公司,稅前月工資為57000元。


資料顯示,英智獵頭公司收取的服務費為被錄用者第一年稅前年度收入20%,保守按照12薪計算即為13.68萬元,該服務費分兩次支付,第一期50%服務費是自候選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至甲方處工作後支付,通過3個月的試用期後支付剩餘50%。


當英智公司要求金瓜子公司支付服務費時,金瓜子公司以候選人徐某為其正在聯繫的人選為由,拒絕支付獵頭服務費。


英智公司一怒之下將金瓜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後者支付服務費13.68萬元,利息3203元,律師費1萬元等。


金瓜子公司則辯稱:

1、英智公司提供候選人徐某的信息之前,徐某已向金瓜子公司投遞簡歷,屬於金瓜子公司正在聯繫人員,不應視為英智公司推薦的候選人;

2、即使認定英智公司推薦徐某成立,徐某入職金瓜子後未經過保證期離職,英智公司亦應退還服務費。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金瓜子公司雖主張徐廣系該公司之前已在聯繫之人,但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及時向原告發出書面通知,故認定徐某為英智公司推薦的候選人。雖然徐某在保證期內離職,但金瓜子公司拒付服務費違約在先。


2019年12月10日一審判處金瓜子公司支付英智公司第一期服務費68400元,律師費10000元,此外以68400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4.35%的標準,支付英智公司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金瓜子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2020年3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1728元由金瓜子公司承擔。


這場甲方乙方的糾紛,以瓜子二手車敗訴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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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燒錢如流水的瓜子二手車真的沒錢了


要人要問了:瓜子二手車也算是個知名互聯網公司,難道連這點獵頭費都付不起了?


別說,還真有這種可能性,因為整個二手車電商平臺都極度缺錢。


瓜子二手車拒付獵頭費被判賠7.84萬元,帶給HR的3點啟示!

從去2019年下半年至今,優信、瓜子二手車,大搜車等二手車頭部企業採取了裁員、降薪、“賣身”等舉措壓縮成本。


特殊時刻,現金流才是王道。


今年2月的最後一天,瓜子二手車母公司車好多集團以“新冠疫情突如其來,用戶買賣車、養車意願降低”為由宣佈降薪。


其中集團P序列、M序列降薪30%,補償假期13天,集團總監層降薪40%,集團VP層降薪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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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從去年開始瓜子二手車就頻頻傳出“暴力裁員”,末位淘汰、勸說主動離職、調崗、降薪、電話通知辭退等方法用了一邊個遍。


有內部員工對媒體表示,“從去年11月份瓜子突然鎖HC(限制招聘),部門HR離職。”


車好多集團CEO楊浩湧當時回應,“企業終究是要盈利的,作為頭部企業,更需要在冬天多儲備點糧食。”


帶血上市“二手車電商第一股”的優信日子同樣也不好過。


3月1日,優信二手車宣佈對部分員工即日起停工待崗,一般員工的降薪幅度在20%-30%之間,高管降薪幅度高於40%,降薪時間到5月份。


另外對一些崗位採取了靈活用工方式,以此降低成本。


瓜子二手車拒付獵頭費被判賠7.84萬元,帶給HR的3點啟示!


降本還遠遠不夠,在3月24日,優信集團將B2B拍賣業務“賤賣”給58集團。


此外,另外一家備受關注的大搜車被傳線下團隊裁員比例70%。後來創始人姚軍紅回應稱優化比例僅佔總量約13%-14%。


和其它行業不同,疫情不是導致二手車電商行業蕭條的直接原因,充其量只是雪上加霜。


其背後“以燒錢換市場”的商業模式才是真兇,幾大平臺不計代價投入鉅額的廣告營銷。


以瓜子為例,在成立的第二年,其在廣告投放上花費10億元,去年的投放金額已超過20億元。


短短几年,從花錢如流水到拒付獵頭費來降成本,令人唏噓。


經此一疫,希望所有行業玩家能重新評估自己的商業模式和企業發展。


瓜子二手車拒付獵頭費被判賠7.84萬元,帶給HR的3點啟示!

公司拒付獵頭服務費被判賠,對HR有的3點啟示


在這個“賠了媳婦又折兵”的事件中,尚不清楚HR在其中扮演什麼角色。但值得我們思考的是:

假如我是這個案例中的HR,我該怎麼做?


觀察員就此事調研了幾位資深的HR和獵頭,得出3個可能性或者啟示:


第一種可能性:HR背鍋


不管是裁員、降薪還是拒付獵頭費,HR看似是舉刀人,但刀何時落卻不是自己說了算。一旦造成了某種後果,HR自然成了背鍋俠。


瓜子二手車拒付獵頭費被判賠7.84萬元,帶給HR的3點啟示!


就此次瓜子拒付獵頭費而言,完全有可能是高層授意而為。


一個優秀的HR要學會“甩鍋”,因為很多鍋你是背不動的,嚴重的可能毀掉你的職業生涯。


比如在此次事件中,HR可以告訴相關決策人,拒付獵頭費的後果和風險,盡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二是如果覺得違背三觀,可以擇機跳坑,對於一個人力資源從業者,首先要規劃好自己的職業。


第二種可能性:HR工作疏忽導致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這個案件中瓜子二手車真正敗訴的關鍵不是“在獵頭公司推薦之前沒有聯繫候選人”,而是在假設瓜子HR在聯繫了候選人的情況下,沒有“但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及時向原告發出書面通知”,候選人依舊屬於獵頭公司。


又是一個細節決定成敗的教科書式案例。


熟悉勞動法是對hr的最基本要求,很遺憾的是喊了這麼多年還是有不少HR踩坑。


此前就有HR在離職證明書中離職原因一欄空白,被員工填寫裁員,反咬公司一口;還有HR因為審核不嚴,招來“冒牌實習生”,最後被判賠償十萬元。


相比之下,獵頭公司對法律的瞭解要精進許多,畢竟合同才是最有用的保命符,這一點值得HR學習的。


第三種可能性:HR為了邀功


不管你承不承認,有這種心態的HR依然不在少數。


他們以“為公司省了多少錢”來體現自己的價值,這事兒沒錯,但如果因此把公司推向火坑就得不償失了,顯得十分自私。


就拒付獵頭費這個動作而言,有這樣幾個危害:


一是損害本公司的僱主品牌和信用。


你一頓騷操作之後,公司花數倍的成本都不一定挽救得過來。


一位資深獵頭朋友告訴觀察員,很多優秀的獵頭公司都不願意和民營企業合作,因為違約風險太高。


在觀察員看來,惡意拒付獵頭的行為和瑞幸造假沒有區別,都是在重傷那些無辜的中國企業。


二是不利於HR個人職業發展。


HR和財務一把手是一家公司最重要的守門人,企業在找人選時會十分謹慎,通常會通過獵頭尋聘。


上面那位獵頭說,他曾被一家企業委託尋找HRD,就這個崗位花了1年多時間,面了數十位人選才定下,很多優秀的HR候選人都因為行業口碑不佳被淘汰。


拒付獵頭費,不尊重合作夥伴的勞動成本,往小了說是格局問題,往大了說是人品問題,自然就少了很多好機會。


特殊時期,最見一個公司的前景。



一個只會一味省錢的企業,往往走不遠;



而那些把每一分錢都能用對、用實的企業,才能走得更長遠。


這樣的企業,才是HR們去付出和追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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