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僑不可進行國民審查投票“違憲”日本地方法院判定國會不作為

日僑不可進行國民審查投票“違憲”日本地方法院判定國會不作為

在判決後的律師團記者會上,居住在美國的原告、電影作家·想田和弘也通過網絡參加,透過電腦顯示屏講述了想

有關日本最高法院法官的國民審查(由國民針對法官是否勝任而進行的投票),以不允許僑居海外的日本人投票違反了憲法為由,5名僑居海外的日本人士提起訴訟,要求國家賠償每人1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32元)等。其判決於28日,在東京地方法院舉行,審判長為森英明。

判決中認定,未設置日僑國民審查制度,違反了保障國民選定·罷免公務員權利的憲法第15條等。認同長期於立法方面存在懈怠的國會不作為,判令向每人支付5000日元(約合人民幣316元)。

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曾在2005年的判決中,針對國政選舉(眾議院選舉及參議院選舉)的日僑投票僅限於比例區選舉等情況,認同立法不作為(不積極行事),並判令國家作出賠償。日本國會於此後,針對眾議院選舉及參議院選舉的選舉區選舉設置了相關制度,但針對與眾議院選舉同時舉行的國民審查,則以“由於在投票用紙上印刷法官姓名,因此來不及送往外交代表機關(大使館等)”為理由,一直沒有實施。

本次訴訟,是因居住於美國紐約的日本電影作家·想田和弘(48歲)等人,認為不能參加2017年的國民審查一事不當而提起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