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快報:河北永康過濾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債權人和債務人看過來

河北省清河縣人民法院公 告(2020)冀0534強清1號根據申請人梁振華的申請,2019年5月13日,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5清終1號民事裁定書,指令本院受理河北永康過濾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康公司)強制清算一案,本院依法制定邢臺千德清算有限公司、永康公司股東梁振華和永康公司股東吳文勇共同組成永康公司清算組。永康公司的債權人應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地址:邢臺市橋東區新華北路91-5號四樓邢臺千德清算有限公司,電話:19831995526)申報債權,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於連帶責任,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永康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該公司清算組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特此公告。二0二0年四月十日(來源:清河法院) 原文地址: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917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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