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歸:那個詐騙女主播的小夥兒,被判了

(通訊員 郭俊友)還記得那個詐騙女主播的小夥兒嗎? 他被判了!

簡單回顧下案情:犯罪嫌疑人舒某某冒充某平臺知名男主播與一女主播互加微信並確立戀愛關係,舒某某多次以做生意等虛假事由騙取該女主播人民幣48000餘元。

舒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其家屬代為退賠被害人部分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在審查案件過程中,秭歸縣人民檢察院承辦案件檢察官依據事實認為,被告人舒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以詐騙罪對舒某某提起公訴。

近日,該案宣判:被告人舒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責令舒某某退賠欠被害人的剩餘損失。

假主播騙了真主播,以網戀之名,行詐騙之實。無獨有偶,秭歸縣人民檢察院2018年辦理的一起金額高達130餘萬元詐騙案也是微信網戀引起的。最終,該案被告人韓某某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八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並對違法所得進行追繳。

還有近期該院正在審查起訴的陳某某詐騙案的“劇情”也是如此,只不過更為離奇的是身為男性的陳某某搖身一變成了7名被害人的微信“女友”,詐騙3萬餘元。

通過對這幾個類似案件分析,可以得出網戀詐騙案件的共性特徵:

第一步,犯罪嫌疑人藉助微信號以年輕貌美或帥氣形象騙取單身人士成為網絡好友。

第二步,通過聊天和有針對性發朋友圈,取得被害人信任並建立戀愛關係。

第三步,捏造奔現、生病和做生意等虛假理由,騙取被害人金錢。

達到目的後刪除被害人微信等聯繫方式,消失在網絡世界。

檢察官提醒

網上交友須謹慎,不要隨便添加陌生人為微信好友,更不能輕易將自己的真實信息告知給陌生人。不能因網戀而失去應有的判斷力,面對陌生人的邀約,在沒有當面核實對方身份前,不要盲目相信。切勿抱著貪慕虛榮的心態來交友,慎防掉入騙子量身定製的圈套。凡是遇到以各種理由要求轉賬、匯款的都要提高警惕,如心存疑問或者損失了錢財,請及時報警尋求幫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