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副院長審判長

最近我們和十堰市(武當山所在地市)十分有緣,我們有多個案件在當地出庭。

我們擔任BD公司的代理律師,我和我的助理李想律師上庭,我對團隊其他同仁笑侃說他入行第一個案件跟我上高級法院,第二個案件上中級法院,第三個案件上基層法院,一個月的時間中國的三級法院就去到了,我不得不向他懺悔並保證說我一定繼續努力,爭取儘快實現他還差最高法院沒有去的“李想”。

在BD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我方委託人被訴承擔賠償責任,在第一次開庭後,法院採納了我們的觀點,追加了導致我方委託人的行為人為本案第三人,並且在判決中確定了由其承擔賠償責任,我方委託人承擔連帶責任。

理論上說,原來我們承擔賠償責任,有去無回,現在是連帶責任,有去有回,算勝訴了。案件並不複雜,拿到判決書時,我還是覺得蠻有成就感的,畢竟案件我們出庭後,我們改變了對於委託人而言最不利的局面。


挑戰副院長審判長


在夜的靜裡,我重新回頭讀判決——這是多年的習慣,一段優秀的判詞,一個精闢的理論觀點,絕對可以算得上一段風景,能夠在大多數不夠精彩的案件中“鶴立雞群”,我喜歡追求這種快樂。

有趣的是,我聽到的消息說本案的法官是該院的副院長,不僅如此,還在我們所裡“實習”過,擔任“律師助理”,對於這位求真務實的資深法官——也是我的同齡人,我不禁在內心中給了一個大大的贊,實屬難得。

我亦作仲裁員,多數案件為首席,這段經歷,也讓我感受到了躬耕壠畝的不易。每個案件只要出裁決書,基本上都會有敗訴方——也就是那個認為自己非常有道理但沒有被我採納的苦主。恰如我作為代理律師品嚐敗訴的滋味。

也是因為前述的這段角色轉換的經歷,我的思維方式也多少有些改變,不再孤立地考慮自己的觀點,甚至開始首先站在裁判的角度去思考案件。滑稽的是,如此一來,竟然發現做律師這個活兒在法律行業中算得上最為討喜的活兒,因為相對收益最高還不需要承擔責任。勝訴,是因為律師水平高;敗訴,是因為法官水平差。等到我自己寫裁決書,一遍一遍地修改,推敲每個論點每個論據每個文字,我發現其實不能使自己的觀點為法官所接受多半還是自己的問題。要麼是立論觀點有問題,要麼是處事方式不得法官欣賞無法關注你的論點。

對於這個案件,經過慎重思考,我決定提出上訴。

我知道挑戰作為審判長的副院長的權威不容易,我甚至有些不忍去挑戰他,如果他敗訴了,多少會損害他的職場形象。

從全局觀上來說,我們的委託人縱然在管理上存在疏漏之處,但該等失誤與結果之間並無因果關係,這個案件在理論上頗有些嚼頭,為了打好這一役,我又一遍一遍地修改上訴狀,總算定稿。

無論如何,我們依然需要向比我們更辛苦的法官們致敬,至少對於本案而言,我現在比以前更理性地理解他們如此判決的良苦用心,但站在律師的立場上,我們不能用政治觀來處理法律與事實。

今日上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