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檢索發現我文章是抄襲,其實是抄襲者抄襲我的……


編輯檢索發現我文章是抄襲,其實是抄襲者抄襲我的……

近期,給一家名刊投了一篇舊文章,題為《抄襲》。

過了一些時候,編輯回覆,簡單明瞭。讀後,嚇我一跳:

您好,我刊只收原創稿件,不收取抄襲稿件,請勿再投本刊。證據如下: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2006-XYWJ200602046.htm

很疑惑,點擊查看證據的鏈接地址,便在“中國知網”上看到,一個名叫“一凡”的作者寫的一篇題為《抄襲的“佳作”》,發表在江蘇教育出版社主辦的《新語文學習•小學教師》2006年第2期。下載細看,全文和我的文章一模一樣,就連主人公都是同一個名字——“柳瑩”。難怪編輯認為我抄襲,且證據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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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哭笑不得,因為正是這次投稿,正是編輯提供的這份證據,反倒讓我發現了自己這篇文章在十幾年前就被這個“一凡”抄襲了——此刻,我覺得文章發不發表,已經不重要,倒是怎麼證明自己不是抄襲,而是被別人抄襲,才是當務之急。

可是,空口無憑,我該怎麼證明?

經過一番回憶和考慮,我給編輯作了以下的回覆:

您好!收到您的這份指責回信:

“您好,我刊只收原創稿件,不收取抄襲稿件,請勿再投本刊。

證據如下: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2006-XYWJ200602046.htm”

我感到既慚愧又驚訝,慚愧的是,我似乎不應該把我很多年前寫的一篇文章向貴刊投稿。驚訝的是您發來的證據,倒是提醒我,我的這篇文章,其實是在十多年前被您證據裡的這位“一凡”抄襲的。我特意下載了他的文章,細看全文,和我的差不多。

證據如下:

《抄襲》這篇文章,最早是我在2005年時寫的,原題是《當學生的作文是“抄襲”時》,原文由“案例”和“評析”組成,用我的網名“溫州好老師”,發在“天涯論壇教師版”上,具體時間是2005年10月16日07:23,在這之後便被多方轉載,而“一凡”發表的時間是2006年第2期。

我的文章在“天涯論壇教師版”的截圖如下(全文附後),帖子地址見:

https://bbs.tianya.cn/m/post-140-54996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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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曾把《當學生的作文是“抄襲”時》的“案例”部分,投給《廣州日報》。被採用後,改題為《老師,我不想讀》發表在《廣州日報》2011年10月21日,但我一直不知道,因為沒收到樣刊報和稿費,是後來在百度時無意間發現的。如今發表的原網頁已經難以找到,可能不存在了,只搜到《老師,我不想讀》被“21CN新聞網”轉載的頁面,截圖如下。詳情見我的公眾號“溫州好老師”裡的表述,請微信搜索:《廣州日報》| 一個有關“體驗教育”的案例,或許您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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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再次把舊文投給貴刊,一則是覺得此文的教育理念並未落後,而且能夠付之於行動;二則是想讓它能被正式的刊物刊登,並拿到實實在在變成鉛字的模樣,可以用手觸摸到。郵件裡也同時附上,這篇文章最早在天涯論壇教師版的全文截屏照片,請對照,因為網絡的諸多不確定性,怕你們有時會打不開。

以上就是我的相關證據,很感謝天涯論壇,到現在還能看到文章當初的模樣,如果沒有了,我真是有口難辯,讓真正的抄襲者成了作者,讓作者成了抄襲者。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願意繼續溝通。非常感謝你們這次能回覆,讓我有機會證明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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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聰老師:

您好。

“抄襲”事件已作了解。

之前我們作檢索時,發現大量網轉的該文,署名也不太相同,便隨機挑取較為權威的CNKI網站內的鏈接作為憑據,沒想到牽出背後的諸多事件。

鑑於該文章已公開發表(無論署名是誰),且CNKI可查,對於我刊,已不再是首發稿件。該文在網絡上存在作者署名不統一的情況,對於廣大不知情的讀者,會有一定誤導,所以也不適合以摘刊形式刊發。綜上,該文已不適合刊發在我刊。

此事件我們不會耗費人力與時間深入調查,但根據您提供的證據,我們更願意相信您是作品的原作者。對於我們,您依舊是我們雜誌的朋友,也歡迎您發來原創的首發稿件。

對於抄襲者一凡,您可以聯繫CNKI,要求撤下文章,或者聯繫日報方,對假作者追責。

我回復說:非常感謝你們的瞭解,你們的回覆,讓我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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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就此打住。感謝這份刊物編輯們的通情達理,感謝他們對我的信任。事後,我忍不住又多想了一下:假如編輯對我提供的證據提出如下的質疑:怎麼證明天涯教師論壇上名為“溫州好老師”的賬號,就是你這個楊聰的呢?怎麼證明這個賬號,和你這個“溫州好老師”公眾號,是同一個人呢?

我覺得,我還真的沒法證明了,因為在好多年前,不知天涯整個系統的什麼原因,我就已經登陸不了天涯論壇教師版上的“溫州好老師”這個賬號了。一點擊登陸,頁面竟然出現“出錯了:很抱歉,您訪問的用戶不存在!”除非我百折千回地去聯繫上天涯論壇的編輯,再提供能證明自己身份的相關資料,然後等待審核……多數情況下,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溫州好老師”名下的一百多篇文章,但就是沒法證明它們是我這個“楊聰”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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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塵埃落定,我也不會去折騰“追責”的事,“立此存照”便是最好的紀念。感謝自己的這次投稿,竟生髮出如此曲折的現實故事來,從中可以窺見世間百態的某一角某一幕——《抄襲的“佳作”》本身就是抄襲的,真個是人生如戲。

只是,每個人都是主角。

不能彩排,無法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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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當學生的作文是“抄襲”時》在天涯論壇教師版的全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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