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湖北省醫療保障局下發通知
將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抗體檢測項目
臨時納入
我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目錄
按乙類支付
今日起在全省正式執行
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常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目錄,要根據“臨床診療必需、安全有效、費用適宜”的原則,經過申請、初核、專家評審、公示、批准等一系列流程,才能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為確保新冠肺炎患者得到及時救治,疫情之初,我省率先明確將確診和疑似患者在醫療機構治療期間,進行核酸檢測、抗體檢測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此次又按照特事特辦原則,將相關檢測項目臨時納入醫保目錄,在疫情期間,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執行。
據介紹,新冠病毒核酸、抗體檢測項目納入醫保支付,醫保支付具體標準由我省各地根據本地實際,自行確定,但不得高於此前全省核酸檢測180元/次、抗體檢測50元/項的最高限價 ,實行動態調整。
那麼,什麼是按乙類支付?
參保人如何享受待遇?
個人自付比例多少?
所有人都應該做核酸檢測嗎?
市民在武大中南醫院做核酸咽拭子檢查 新華社發
武漢允許使用醫保個人賬戶
支付相關檢測費用
為保證核酸檢測、抗體檢測納入醫保政策落地,5月5日,武漢市醫保局確定相關項目醫保支付標準。武漢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藥品目錄》相關規定,參保人員在住院使用乙類藥品時,要先按比例扣除一定的個人自付費用,餘下費用再納入報銷範圍,按比例進行報銷。
根據湖北省相關規定,我省乙類藥品個人自付比為10%到30%,為了最大限度減輕武漢市參保人員經濟負擔,武漢市將個人自付比例確定為10%。
具體來說,武漢市核酸檢測、抗體檢測醫保支付標準為:
武漢市參保人員住院進行核酸、抗體檢測,由參保人個人先付10%,剩餘部分再根據一級、二級、三級醫院的住院標準按比例報銷;
武漢市參保人員在門診進行核酸、抗體檢測,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允許使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相關檢測費用,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門診進行的核酸、抗體檢測可使用醫保門診統籌基金參保人當期的額度支付;
確診和疑似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期間的核酸、抗體檢測費用,按照國家衛健委制定的診療方案最新版明確的醫療服務項目,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此外,湖北省核酸檢測、抗體檢測費用實行省級統一定價限價,武漢市也將根據相關要求,實行動態調整。
專家:不提倡非高危的普通人群
去做核酸檢測
武漢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根據相關規定,要保證“應檢人群”不因醫療負擔問題錯過關鍵檢測,做到“應檢盡檢”。多位專家也表示,核酸檢測是一個醫療行為,不是消費行為 ,不提倡非高危的普通人群去做核酸檢測,特別是不提倡扎堆做核酸檢測。
閱讀更多 湖北衛視大揭祕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