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車輛要避讓直行車輛,這應該是廣大駕駛員知曉的常識,但是,知曉是一回事,能不能嚴格遵守又是一回事。現實生活中,有些駕駛人無視法律規定,駕駛機動車轉彎時與直行機動車爭先搶行,往往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而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情況下,轉彎車輛應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發現場
5月5日上午8時許,堯某駕駛贛FY1***的小型客車沿富民西路由西向東行駛,行至南城縣建昌鎮富民路駱坪村路口路段左轉彎時,與對向直行由萬某駕駛贛F6W***的小型客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當事人堯某駕駛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轉彎未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相關規定,應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溫馨提醒
交警部門提醒,在有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待直行車輛通過之後再行轉彎,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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