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偏偏喜歡

美文:偏偏喜歡

偏偏喜歡時,不費腦細胞,不作刻意的瞑想,甚至無須斟酌,不加思索。喜歡某件物品、某個地方、某個人或某座城,有時沒有理由,就是喜歡。心跟著感覺走,眼緣很重要,第一眼,只需一眼,便在心裡刻下了痕,劃上了印。

蘭去景德鎮看瓷器,琳琅滿目的瓷品令她眼花繚亂,每一件都讓她愛不釋手。舉起一隻杯,玲瓏剔透,精巧的無話可說,翻來覆去地看,似要把這精緻的韻味直揉進心坎裡去。“這杯有味,帶走吧!”蘭一驚,抬頭與冬的目光撞個正著。啊呀!那麼滿滿的一目柔光,剎那間就收了她的心。怎麼會有錯亂的感覺?心裡的某根神經跟著緊了一下,迅即勒出了慾念,想要抓住他。呸!怎麼就這麼無恥,耳根子臊的發燙,可是怎麼的就偏偏喜歡了他,想跟了他?不過是一面之緣哪,他又無宋玉的容潘安的貌,是那淺淺的笑,還是那柔水的目光?不清楚,不去想,可是卻偏偏喜歡哪,無藥可救了。這隨性生出的意念,靜時無跡可循,動時便如噴薄的火山,燙的人驚心動魄。

萬丈紅塵,也只不過是一尺情線的距離,終究要在這一根線上來回輾轉糾結。紅塵便是俗世,脫離紅塵,便不再是世人,因為那顆鮮活跳動的心已經萎謝了。陸小曼喜歡穿著漂亮華貴的衣服,徐志摩傾其所有隻為贏她開心,因為喜歡哪。

張愛玲第一次去胡蘭成的住所,本是半心平靜半心微瀾,卻因胡蘭成的一句“你這麼高,怎麼可以?”就輕易的籠了她的心。張愛玲表面不動聲色,內心卻早已是波濤洶湧。她放下自尊,選擇飛蛾撲火,是“因為懂得,所以慈悲。”她是孤獨太久了,靜觀世事已成為一種習慣,可是在愛情面前,她還是願意選擇嘗試,毅然敲碎自己多年自我保護的堅硬外殼,沉下心去接納胡蘭成。而胡蘭成,這個有著較高才情卻相貌平庸的男人怎麼才能抓住氣質清麗、孤傲絕才的張愛玲,他的確是要仔細思量的。對於張愛玲,世人生出疑惑,那麼獨特的一個女子,怎麼就戀上了胡蘭成?偏偏喜歡哪,因為這個人兒,只是因這個人兒,哪兒好,說不上,反正就覺得好。星火燎原的伎倆,胡蘭成自是懂得,於是他將這段情史上演到了極致。

美文:偏偏喜歡

“人世間,沒有哪一種愛情不是千瘡百孔。”原來,張愛玲早已看透了世間的愛情,所以才落下了這樣尖銳、犀利、冷峻的文字。可是又有多少人識得,這個外表孤傲冷漠的女子,內心深處藏著一顆多麼渴望美好愛情的心?

君記得第一眼見到華時是在朋友的慶功宴上,不荀言笑的華,依坐在靠窗的角落,但當君的目光無意中與華對視的一瞬間,華就輸了。華大君十五歲,離異獨身,早已過了年少輕狂的年齡,卻在見到君之後,春光乍起。君亦是如魔怔了一般,思前想後都是他。他哪兒好?他哪兒好?她總問自己,一直沒個答案。婚後君也時常追問華,華不語,只是笑,追問急了,無處躲藏時,華回:偏偏喜歡吧!是了,偏偏喜歡吧,感覺對了,哪兒好,都不重要了。

寂聊的午後,浸著茶香,聽黃齡柔媚軟呢的唱著:來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時光;來啊,愛情啊,反正有大把愚妄......帶著淺淺的情色,性感且絕對的勾魂蝕骨。無意中看到一句話,很是震驚:喜歡一個人,她說沒有吃飯,我就覺得餓。像刀片滑過臉頰,有種深邃蒼茫的寒意,足以使人窒息。想來這種喜歡,是深入骨髓了,攪得魂魄俱散。

說到底,愛情終究不過是一場俗事,鬧的歡,大俗,再鬧,大雅,直至荼靡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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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作者拍攝製作,本文為原創文字,首發媒體為簡書,時間為2018.11.6日)

暗香舒袖,某銀行職員。喜歡寫作,愛好攝影,偶爾寫寫小故事。願我的文字能帶給你歡欣,愉悅,我亦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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