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警方通報“記者舉報前妻公司經理性騷擾”:行拘性騷擾者

5月5日,一份署名為江西《新法制報》記者黃建華的網絡舉報文件稱,江西修江王酒業有限公司的人事部經理(部長)戴某某性騷擾女下屬熊某某。修水縣公安局渣津派出所:現查明,5月3日下午15時許,戴某某對熊某某實施了猥褻行為。

江西修水警方通報“記者舉報前妻公司經理性騷擾”:行拘性騷擾者

5月6日下午,九江修水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號發佈警情通報,回應江西《新法制報》記者黃建華舉報前妻熊某某遭公司經理性騷擾一事。

警情通報稱,2020年5月3日晚上21時許,熊某某到修水縣公安局渣津派出所報警稱:在修江王酒廠辦公室被同事戴某某猥褻。接警後,渣津派出所民警隨即受理此案,迅速展開調查,並於當晚22時將戴某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現查明,當日下午15時17分許,戴某某對熊某某實施了猥褻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縣公安局已依法作出對戴某某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5月6日,黃建華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他在網上實名舉報前妻熊某某受辱的同日(即5月5日),他的前妻熊某某被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移出了微信工作群。

上游新聞此前報道稱,5月5日,一份署名為江西《新法制報》記者黃建華的網絡舉報文件稱,江西修江王酒業有限公司的人事部經理(部長)戴某某性騷擾女下屬熊某某。受害者報警後,戴某某當晚被警方傳喚。

5日下午,黃建華受訪時確認,舉報信息確係其本人所寫,使用記者身份進行舉報徵得了報社領導同意,受害人熊某某系其前妻,兩人已於2020年3月辦理了離婚手續。

黃建華在舉報信中稱,5月3日中午,江西修江王酒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朱興保、人事部經理(部長)戴某某等人接待中飲了酒。當日15時許,戴某某返回辦公室休息,途經熊某某的辦公室,以熊某某辦公室太熱為由,讓熊某某前往其辦公室取空調遙控器。熊某某跟隨戴某某來到他辦公室,不料戴某某在熊某某身後抱住熊某某,強行摸了熊某某的胸部,還對熊某某進行了強吻,遭遇熊某某掙脫。

上述報道還稱,修水縣渣津派出所所長盧偉明在受訪時表示:目前已經受理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肯定會依法處理,“當時是一對一錄的口供,當事的兩個人說法有點出入,我們調取了相關監控視頻。待取好證以後,該拘留的拘留,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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