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豈能保護騙子?

儘管閆永明善於偽裝,在國外有三個身份證號,三個護照號,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經中國和新西蘭兩國執法部門密切合作,潛逃海外15年之久的閆永明最終回國投案自首。

2001年11月,閆永明涉嫌重要腐敗案件,攜鉅款潛逃新西蘭。為了在國外求生,閆永明可謂病急亂投醫,先是與“民運人士”廣泛接觸,試圖把經濟問題政治化,後來與法輪功沆瀣一氣。可“法力無邊”的李洪志,最終沒能保護閆永明。閆永明機關算盡,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

騙子豈能保護騙子?

閆永明回國歸案

法輪功早已臭名昭著,能保護誰?

據《凱風網》刊載,閆永明逃亡新西蘭後不久,便投奔法輪功組織謀求“保護”,結識了葉浩、王文怡等一些法輪功人員。2006年5月,閆永明出資發起“中國自由文化運動”,與法輪功前呼後應組織若干活動。2006年12月,設立“2006年特別人權英雄獎”,獎金共90000新西蘭幣;2007年4月,“2007年特別精神信仰獎”頒發給法輪功相關人員,獎金50000新西蘭幣,新西蘭法輪大法學會負責人方三嶽上臺領獎。閆永明在頒獎大會發言時承諾:“今後,我將一如既往,繼續支持法輪功學員。”而法輪功更是對閆永明“報之以李”,2007年7月,新西蘭法輪功學會協調人誘騙新西蘭法輪功人員上街為閆永明徵集簽名,聲稱閆永明因為同情法輪功而受到迫害,以此要求新西蘭政府給他公民權。可是,國外不是法外,新西蘭政府並沒有被法輪功所蠱惑,依法將閆永明引渡回國。

閆永明對法輪功的巨大經濟援助,目的是想收買利用法輪功,為其發聲,達到政治庇護的目的。但他沒重視的是,法輪功自身早已臭名昭著,這樣的一個邪教組織,所說的話有誰相信?言論的聲援能保護誰?

眾所周知,法輪功組織是一個造謠工廠。不說別的,單就炮製“活摘”謠言,足夠讓法輪功聲名狼藉。為了詆譭我國政府,法輪功組織處心積慮收買境外人員,不斷攻擊我國正常的器官移植,口口聲聲“遭迫害”,拿人權說事。但其“主子”並非對其言聽計從。2006年4月16日,美國國務院國際信息局(IIP)網站發表《美國國務院談中國法輪功問題》文章稱:“國務院表示,對於中國東北某地有一處集中營監禁法輪功學員並摘取其人體器官的報道,美國經派員實地查看沒有發現任何證據可以支持上述報道”。“活摘”謠言編造太離譜,連法輪功的“主子”都怕影響自己的聲譽,忙著在這一事件上撇清關係。“主子”對於“活摘”的態度,無疑狠狠地扇了李洪志一耳光。自己都聲名狼藉了,法輪功還能“抬高”閆永明?

法輪功本身也是騙子,騙子能保護騙子?

中國有一句成語,叫“臭味相投”。意思是說,彼此的思想作風、興趣等相同,很合得來(常指壞的)。這句成語,用在閆永明與法輪功的關係上是最恰當的了。

先說說閆永明,號稱“偉哥之父”,1992年註冊通化三利化工公司,短短几年光景便負債累累,無奈之下,閆永明攜款潛逃,涉案金額高達2.5億美元。潛逃後的閆永明,在國外豪賭,生活極盡奢華,把自己裝扮成大款,可他口袋裡的錢,都是不義之財,十足的騙子。

再說說李洪志,原本就是一個吹小號的。創辦邪教法輪功後,靠吹噓自己有“神功”,非法辦班、銷售法輪功書籍、音像等物品,騙取了大量錢財。1999年10月,公安機關在湖北武漢和山東濟南破獲了三起非法出版和銷售“法輪功”類書籍、音像製品及其它物品的特大案件,三案的非法經營額高達1.3億元,非法獲利達3886萬多元。當然,這還只是李洪志騙取錢財的極少一部分。

相比李洪志這個“大騙”而言,閆永明恐怕還只能算“小騙”。“小騙”想依賴“大騙”,會是一個什麼結局,可想而知。儘管閆永明對法輪功組織一擲千金,但法輪功並沒有為閆永明辦多少事。他們能做的,也只是誘騙新西蘭法輪功人員上街為閆永明徵集簽名而已。或者,在法輪功網站推出所謂的“人物特寫”和專訪,連篇累牘地讚揚幾句,稱閆永明為“英雄”。其實,李洪志根本無心也無力幫助閆永明。與其狼狽為奸的目的,是看中了閆永明口袋裡的鉅款。事實上,李洪志也毫不忌諱,在《2015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中,李洪志就曾說,“不管怎麼樣,他沒想到捐給別人,捐給法輪功,那這個人還是有可救的餘地,是不是?當然了,真的大法弟子真相點上需要錢,他捐點就捐點吧。”

拿人錢財,並不替人消災。“紅通5號”人物即將被引渡回國,媒體早有披露。就算李洪志孤陋寡聞沒有注意,“神通廣大”的李洪志,“掐指一算”應該能算出來吧?對待閆永明即將面臨的慘劇,李洪志顯得漠不關心。撇開法輪功的“福報”、“法身保護”等不談,法輪功官網應該為“盟友”鼓與呼吧?眼見閆永明大勢已去,法輪功媒體至今默不作聲。李洪志是何等的勢利小人!

多行不義必自斃,一些不法之徒,想借助邪惡勢力逃避法律的制裁,終究是徒勞。閆永明的下場,是最好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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