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行業統計管理規定發佈 明確廣播電視行業各單位履行的職責

人民日報2020年4月14日訊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廣播電視行業統計管理規定》,明確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設立綜合統計機構,負責電視行業統計相關工作,並進一步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和廣播電視行業各單位履行的職責。同時,《規定》指出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干擾、破壞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的收視收聽率(點擊率)統計工作。

《規定》指出,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依託大數據統計信息系統,統籌收視收聽率(點擊率)統計工作,對數據的採集、發佈進行監督。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干擾、破壞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的收視收聽率(點擊率)統計工作,不得製造虛假的收視收聽率(點擊率)。

《規定》要求,廣播電視行業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統計工作責任制,完善落實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體系。出現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的,所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分管負責人承擔主要責任,統計人員承擔直接責任。

據悉,《規定》將於今年5月5日起施行。(記者劉陽)

《人民日報 》(2020年04月14日12版)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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