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不褪色,退役軍人可以在大型活動場合著軍裝

退役軍人事務部等軍地四部門聯合印發《應邀以退役軍人身份參加大型活動著裝辦法(試行)》

為了指導退役軍人參加大型活動著裝行為,展現退役軍人退役不褪色的良好形象,激發廣大退役軍人不忘初心、不負軍旅、砥礪前行,在全社會營造尊崇軍人的濃厚氛圍,國慶節前夕,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四部門聯合印發《應邀以退役軍人身份參加大型活動著裝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著裝辦法》)。

《著裝辦法》共十四條,對應邀以退役軍人身份參加大型活動的著裝行為,特別是著服役期間軍裝的行為進行了統一規範,明確了可著服役期間軍裝的時機場合,軍裝的類型、制式、季節款式等。同時對徽章佩戴、儀容舉止、適用對象等進行了統一規範。《著裝辦法》的制定,注重了與軍地相關政策規定的有機銜接,充分借鑑了國外退役軍人著軍服的有關規定,並在起草過程中廣泛徵求了軍地有關部門意見。


退役不褪色,退役軍人可以在大型活動場合著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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