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因民宿同層曾有人火災遇難不願入住,愛彼迎:可部分退款

來自廣州的亞先生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臺(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稱,3月他在愛彼迎預訂了一間香港民宿,預計住宿47天,並先支付了28天費用19398.6港元。但在查詢民宿地址時,他發現此民宿同層曾發生火災,並有人因此死亡。“清明節期間我也住這裡,越想越不舒服。”亞先生要求退訂退款,但被告知已過退訂時間,無法退款。

旅客因民宿同層曾有人火災遇難不願入住,愛彼迎:可部分退款

新聞顯示預訂民宿的同樓層曾發生火災,並造成一人死亡

“對於亞先生不願意入住的原因,作為平臺還是不鼓勵這種相對迷信的說法。”4月15日,愛彼迎傳播團隊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回應稱,亞先生的訂單屬於“長期住宿”,按照退訂政策無法進行退款。“我們出於善意,幫助房客取消了預訂,並退還房客七天的房費和其他費用,共計6931.66港元。”對此,亞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韓先生介紹稱,由於要去香港進行培訓,3月17日,他通過愛彼迎平臺預訂了香港尖沙咀地區的一處民宿,住宿時間從3月24日至5月9日,共計47天,並於當天先支付了28天的房費、清潔費和服務費,共計19398.6港元。

根據平臺規定,用戶在預訂前,商品頁面只會顯示房源所在的位置範圍,準確地址在預訂生成後才能得知。在支付費用預訂成功後,亞先生通過詢問房東,獲得了所住房屋的詳細地址。

3月22日,亞先生在查詢該地址交通路線時,意外看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在2002年4月3日發佈的一則新聞,其中介紹,亞先生即將入住大廈曾發生過“一級火警”,並在火場發現一具燒焦屍體。亞先生預訂的民宿正是在火災發生的樓層。

當日,亞先生就此事向房東詢問,房東回覆稱該樓層確實發生過火災,但並非發生在自己的房源,事故房屋已經在一年前進行了翻新。但亞先生越想越覺得不舒服,“因為我入住期間剛好會度過清明節。”亞先生向房東提出退訂退款要求,但房東再未予以回應。

隨後,亞先生聯繫了愛彼迎平臺客服團隊,要求退訂並至少退還12000港元,但客服回應稱,亞先生的預訂屬於長期住宿,按照該類型住宿的退訂政策,在入住前2日取消預訂,無法獲得退款。

旅客因民宿同層曾有人火災遇難不願入住,愛彼迎:可部分退款

愛彼迎平臺“長期住宿”退訂政策。

由於退款未達成一致,亞先生未退訂該房源,也沒有入住。他認為,該房源在介紹時沒有交待大廈同樓層曾發生火災事故並造成一人死亡,屬於“隱瞞性”租約,“我都沒有入住,房東也沒有履約,為什麼不能退款?”

對此,4月15日,愛彼迎傳播團隊一工作人員就此事向澎湃新聞回應稱,亞先生的訂單屬於“長期住宿”,按照該類型住宿的取消政策,亞先生在臨近入住時取消預訂,不能退還已經支付的28天費用。“我們團隊也和房東進行了溝通,房東已經明確拒絕了房客的退款要求。”

對於民宿同樓層曾發生過火災和事故是否應標註在房源信息中?該工作人員表示要取決於房源當地適用的法律法規,“目前看來香港當地是沒有類似的法律要求的。”該工作人員補充道,對於亞先生不願意入住的原因,作為平臺還是不鼓勵這種相對迷信的說法。

“現在我們的客服團隊幫房客取消了預訂,同時平臺可以主動承擔房客7天的房費以及全部清潔費、平臺服務費,共計退還房客6931.66港元。”該工作人員說,這是平臺出於善意做的最終決定。但亞先生表示無法接受。目前雙方仍在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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