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桂陽:法院執行措施超給力 標的款迅速到位

案件來由

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所有權歸農民集體所有,其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2003年初,某村民小組因新農村建設需要資金,便對外出售宅基地。李某甲與案外人一起在某村民小組購買了四塊宅基地,每塊220平方米。

2012年11月,黃某、彭某夫婦經某村民小組村民湯某介紹,得知某村民小組有宅基地出售,便與湯某協商購地事宜並談好購地價款。

後湯某將此事告知李某甲,李甲某願意轉讓原2003年在某村民小組所購四塊宅基地中的一塊。黃某、彭某夫婦將價款轉入李甲某賬戶,並和李甲某一起到某村民小組將購買該塊宅基地的《購建房地基協議》更改黃某、彭某夫婦為購買人,某村民小組收回了與李某甲簽訂的《購建房地基協議》,並收取了黃某、彭某夫婦3000元合同款。因涉案土地無法辦理建房用地規劃手續,且黃某、彭某夫婦亦知道買賣農村宅基地違法,多次找李甲某協商未成,故訴至法院。

2019年6月28日,經桂陽法院判決後,黃某、彭某夫婦不服,上訴至郴州中院。

案經郴州中院判決,黃某、彭某與某村民小組簽訂的《購建房地基協議》無效,由某村民小組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黃某、彭某3000元合同款;同時該案經郴州中院調解,李某甲在調解書生效後20天內退還黃某、彭某101000元。

民事調解書和民事判決書生效後,因李甲某和某村民小組均未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李某主動退還了部分款,尚欠66000元。2020年2月26日,黃某、彭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快速凍結賬戶 “老賴”被逼現身

“你好,請問你是李甲某嗎?我這裡是桂陽法院執行局,黃某、彭某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你退還餘款66000元,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已凍結你銀行賬戶,請你馬上過來法院執行局領取相關材料,交納執行款……”。

李甲某聽說銀行賬號被凍結,馬上趕到了法院。

執行法官耐心地向李甲某做思想工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們依法凍結了你的銀行賬戶,希望你能夠主動履行義務,否則,法院會依法對你的銀行賬號進行強制扣劃。”

通過執行法官耐心勸說,李甲某表示願意主動履行義務,並一次性將66000元執行款繳納到位。

聽說將被拘留,執行標的款立馬到位

該案尚差某村民小組需返還黃某、彭某合同款3000元。經過多方走訪、調查,執行法官與某村民小組組長李乙某取得聯繫。接到執行法官電話後,李乙某並沒有表現出很配合。

執行法官將執行通知書等材料郵寄給李乙某,但李乙某並未主動現身法院履行義務。執行法官又一次撥打了李乙某的電話。“李組長,你們相關材料也收到了,但未按傳票時間過來交納標的款,是什麼原因呢?”

“我們查了賬,但是沒有找到這張收據,如果找不到收據,村裡會計沒辦法做賬。”電話那頭,李乙某說道。

執行法官繼續給李乙某做思想工作,“沒關係,你先過來法院,這張收據案卷裡面有,我拿給你看。”

經過執行法官一番勸說,李乙某來到了法院。

李乙某對執行法官表示,“沒有收據,會計做不了賬,村民小組付不了錢。”

執行法官耐心地向李乙某解釋,“村民小組返還合同款後,對方會出具收條,法院會出具結案通知書,村裡可以拿收條做賬。”

聽了執行法官的話,李乙某又以沒錢為藉口拒不履行義務。看到李乙某拒不配合執行工作的態度,執行法官對其說道,“如果某村民小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將依法對相關責任人採取拘留等強制措施。”一聽說將要被拘留,李乙某慌了,當即向法院表示願意履行義務。至此,該起復雜的確認合同無效糾紛執行案圓滿執結完畢。(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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