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賽中如果在終場哨響的過程中把球踢進是否有效?國際比賽中有過這樣的事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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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和籃球是不同的,如果是籃球運動,這種情況進球是有效的,就是所謂的壓哨球。而足球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裁判是不會在這種時刻吹響中場哨的,要麼是在補時完成後球出界了吹,要麼是在雙方爭搶中吹,絕不會在有可能進球的情況下吹哨的!


是小李同學呀


職業裁判,特別是國際級裁判,根本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出現這種情況,只有一種情況——黑哨。

眾所周知,足球比賽正常的話上下半場各45分鐘,常規時間一共90分鐘。如果出現傷停等情況,常規時間照走,最後以補時的形式,把之前浪費的時間給補回來。這個補時,並非精準計算常規比賽過程中因為傷停等原因耗費了多少,而是根據比賽情況給出一個相對接近的整數時間,通常是3分鐘、5分鐘不等。以上,是技術臺可以控制的。

而在場上,唯一可以控制比賽進程的,就是裁判,特別是主裁判的哨聲。比賽中,特別是臨近比賽結束,裁判會不停地看錶,目的就是準確把握補時時間。

同樣,足球給主裁判的自由裁量權是相對比較大的。

一方面,主裁判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補時時間一到,就直接響哨,宣佈比賽結束。這就是有時候看比賽,明明補時5分鐘,但是,感覺可能5分鐘剛過,裁判就響哨了。

另一方面,主裁判也可以在補時時間過了仍然不吹停比賽,這個由裁判自由裁量,一般不超過2分鐘。

兩種情況,都是說得通的。這就好比田徑的100米短跑,風速會影響運動員成績,但是,只要風速在規定範圍內,成績就會得到官方承認。

除此之外,足球比賽還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規矩,裁判在響哨宣佈比賽暫停前,一定要等到最後一次攻勢結束後才響哨。如果一隊的進攻正在進行中,特別是已經攻到對方的腹地,裁判通常會等到進球后或者死球重新開球以後才會響哨。通常,這個時候,裁判會提前含住哨子,提示雙方時間所剩無幾。通常,判斷是否還有攻勢,主要看球是否已過半場,進攻球員是否有強烈的進攻慾望,進攻節奏是否快速。

事實上,因為主裁判對於比賽時間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所以,造就了很多經典的絕殺瞬間。這一方面是由於進攻一方背水一戰激發了潛能,另一方面,作為防守方,把注意力放在關注時間是否已經走完上,無形中降低了專注度和防守強度。

所以,很明顯,在主裁判相對高度的自由裁量之下,在專業的足球比賽中,不可能出現合規的終場哨響同時進行球的比賽,那種情況,叫籃球。


知閒君


我們都知道在足球比賽中,一場足球比賽分為上下半場,上下半場各45分鐘,球員在場上比賽的時間合計為90分鐘。在這90分鐘比賽時間內計時器是不會停表的,而這就包含了一個問題在裡面,比賽時有球員受傷導致時間流逝怎麼辦,為解決淨比賽時間這個問題,特意引進了補時一說,即每場比賽裁判組根據場上突發因素影響比賽時長而進行一定的時間補充,理論上補時一到裁判即可鳴哨結束比賽,但是通常裁判不會這麼吹哨。

看過足球比賽的朋友應該經常看到這樣一個場景,在進入最後補時階段的最後時刻,落後一方會瘋狂地將球踢到前場,在極短時間內儘可能為球隊去爭取那為數不多的進攻機會。裁判通常會根據場上進攻球隊所處位置來決定吹哨時間,如進攻方已經攻入對方禁區附近,裁判一般會讓攻方完成此輪進攻攻勢,若進攻失敗或被守方破壞則吹響中場哨。所以足球場上這樣的情況發生的可能性還是非常小的。

世事無絕對,雖說這種可能性小,但別說,在國際比賽中,還真有發生過的。而且和咱們中國裁判有關!2001年世青賽阿根廷VS芬蘭,當時的東道主阿根廷在比賽即將結束前獲得角球,作為當場裁判的中國金哨孫葆潔在阿根廷角球開出來之後,未等球落地就吹響了終場哨,好巧不巧的是阿根廷憑藉這個角球完成了破門,但哨音已響,進球只能歸為無效,為此,孫葆潔在賽後遭到媒體口誅筆伐,他的做法雖不違規,但缺乏藝術。更慘的是,在此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孫葆潔都被國際足聯雪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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