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振盪
這樣操心的人應該是他們的父母!尤其是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偽愛國者!!!這些孩子的家長怎麼樣想的呢?無所謂就是學好了,就不回來了,就是外國人了,如果學不好呢,也有了外國人的身份,然後利用外國人的身份來薅中國的羊毛!!!送給這樣的家長兩個字,無恥!!!
中國老盧
允不允許英國小留學生的問題,首先要搞清楚幾個概念和法律關係。
一是政府的責任和義務是什麼?大家都知道政府是為公民服務的公僕,它收了公民的稅就應該為公民服務和維護公民利益。國際慣例是,遇到人道主義災難和自然災害,負責任的國家政府有義務撤回“僑”,其實是撤回有國籍的公民,僑民是一個擴展概念。
政府與公民又跟物業公司與業主一樣,業主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就應該提供服務,業主要回家,只要符合業主委員會的管理要求都可以回家,物業公司阻止業主回家嗎?
二是英國留學生要求回國是否合情合理?留學生是中國籍公民,回國是正常的要求,就跟回家一樣;
三是撤僑有根據緊迫性和必要性分為國家包攬與個人自費,很顯然這次疫情不是絕對必要一定回國,但是眾多的留學生家長集體情願,願意自費包機回國,只要回國留學生答應按照國內疫情防控行事,政府就必須為其提供必要的服務;
四是由於不是人道主義災難,疫情回國不是必須的,是公民個體的要求,回不回國是公民的意願,只要各自承擔特殊時期的包機費用,遵從國內防疫規定,各國留學生都可以選擇回不回國。當然湊夠一定數量包機費用更合理,人數少但願意支付包機費用也可以,既不願意支付起碼的費用又要求回國就太過分了。
現在一些反對的人都不懂上述法理,過於自私自利,為了自己的安全反對和剝奪別人的正當權力,不合法也不厚道。
揚帆去遠航007
這是一個不知分寸的偽命題。有一點用道德綁架國家執行個人意願的嫌疑。
首先,留學生和家長有決定是否留學和到哪裡留學的自由,相應的,他們也必然要承擔這一決定的風險以及所在國發生戰爭天災人禍的風險。祖國永遠是遊子的後盾,但她不是事無鉅細的保姆,當巨大風險來臨時,祖國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安排和決定,乃至決定何時撤僑,如何撤僑,這個決定權並不受留學生的個人意願干擾和影響。
第二,政府已經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指示,目前留在當地,保護好自己,遠比匆忙回國,經受飛機和感染人群的轟炸要強。也就是說,中國時刻做好了最終撤僑的準備,但現在最明智的策略依然是安靜等待,保護自己,並沒有到最終全體撤離的地步。
最後,在國家已經做出明確指示的情況下,強烈回國回家依然是留學生的決定,那麼留學生就還是要為自己的決定和判斷負責。最終何時專機接返留學生,國家有多項因素要考慮,也要照顧目前好不容易控制住的疫情形勢和國內的人們,之後還要進行組織,集中資源,英國的188名小留學生不是接回來了嘛。
至於何時接回這百萬留學生,這個決定只有國家才能下。按照戰爭時期的話就是:“原地待命,注意掩護,保護自己,等待命令”。
確實,衝鋒號什麼時候吹響,必須由指揮官來發令。至於怨天尤人,發洩怒氣,道德綁架國家要按個人的意願和時間行事,都是不理智的行為。